國家藥監局網站今天發佈關於19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的通告。通告指出:經遼寧省藥品檢驗檢測院等3家藥品檢驗機構檢驗,標示爲洛陽順勢藥業有限公司等12家企業生產的接骨七釐丸等19批次藥品不符合規定。現將相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經遼寧省藥品檢驗檢測院檢驗,標示爲海南葫蘆娃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1批次維U顛茄膠囊Ⅱ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爲含量測定。

經遼寧省藥品檢驗檢測院檢驗,標示爲洛陽順勢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8批次接骨七釐丸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爲重金屬及有害元素。

經深圳市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爲江蘇至善堂藥業有限公司、和治佳凱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民泰藥業有限責任公司、武漢仲誠富坤中藥飲片有限公司、北海能信中藥有限責任公司、四川沱江源藥業有限公司、雲南東融滇西中藥材物流經營有限公司中藥飲片分公司生產的7批次金銀花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含量測定、性狀、重金屬及有害元素。

經安徽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檢驗,標示爲安慶華氏中藥飲片有限公司、湖北大頂山製藥有限公司、湖南春可回中藥飲片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次桃仁(1234.jpg桃仁)不符合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性狀、羰基值、含量測定和水分。

二、對上述不符合規定藥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已要求相關企業和單位採取暫停銷售使用、召回等風險控制措施,對不符合規定原因開展調查並切實進行整改。

三、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求相關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組織對上述企業和單位存在的涉嫌違法行爲立案調查,並按規定公開查處結果。(總檯央視記者 餘靜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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