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上海證券報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 11月15日,青農商行發佈公告顯示,該行監事孫從程於11月15日收到青島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

公告顯示,經查,孫從程作爲青農商行時任監事,女兒孫宜甲於2022年4月14日買入青農商行股票20000股,於2022年6月27日買入青農商行股票2000股;父親孫思平於2022年9月6日賣出青農商行股票160000股。上述行爲違反了《證券法》第四十四條有關規定,構成短線交易。

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款的規定,青島證監局決定對孫從程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孫從程應當深刻汲取教訓,加強本人及家庭成員的證券法律法規學習,嚴格規範股票交易行爲,杜絕此類違法行爲再次發生,於11月30日前報告相關情況。

9月9日,青農商行發佈公告稱,監事孫從程的父親孫思平、女兒孫宜甲分別於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9月6日買賣該行股票,孫宜甲分別於今年4月14日和6月27日買入青農商行股票,交易金額共計7.87萬元;孫思平於9月6日賣出青農商行股票,交易金額爲49.6萬元。(黃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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