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財經全媒體記者陳思琦 深圳報道

近日,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正式印發《深圳市推進智能網聯汽車高質量發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這是繼8月全國第一部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法規《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生效後,推進《條例》各項法規高效實施的一部重要的配套政策。

《實施方案》明確了深圳智能網聯汽車產業發展的路徑圖,即到2022年底,測試示範車輛達到300輛,開放道路里程達到300公里以上;到明年底,推出“雙百示範”工程,即100輛以上自動駕駛出租車和100輛智能網聯公交車,打造全國首個面向智能網聯汽車全城開放的示範城市;到2025年底,率先實現“一城千輛”,建成全國領先的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集羣,打造全國智能網聯汽車高質量發展先行示範城市標杆。

加快推進配套法規及標準體系建設

《條例》生效已三個月有餘,深圳智能網聯汽車管理與產業集羣發展邁入“有法可依”的新階段。業內人士指出,下一步需完善道路測試、產品准入、保險理賠等方面的實施細則,爲自動駕駛在更豐富的應用場景下的商業化發展提供更強有力的政策支撐。

據此,《實施方案》明確將加快推進《條例》配套法規、規章、規範性文件、標準體系建設,構建覆蓋智能網聯汽車全生命週期全鏈條的協同管理制度環境,加快推進“1部特區法規+N部規章規範性文件”的法規政策體系及配套標準體系的建設。

具體來看,《條例》明確將道路測試和示範應用審批權下放,由深圳市人民政府選擇車路協同基礎設施較爲完善的行政區全域開放道路測試,具體辦法可由所在區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實施方案》進一步提出,將簡化道路測試、示範應用申請流程,建立異地測試互認、無人化測試示範管理機制,營造包容開放的創新環境。

隨着自動駕駛的快速發展,高精地圖、智能座艙等軟硬件設施成爲汽車廠商差異化競爭的重點,智能網聯汽車的產品標準體系建設也需提上日程。

在這方面,《實施方案》明確將推動自動駕駛測試、數據安全、車聯網等地方標準以及汽車電子、智能座艙、邊緣計算、高精度地圖等推薦性團體標準、行業標準研製,滿足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在模擬仿真測試、封閉場地測試、開放道路測試、車輛網絡安全防護、軟件升級與數據存儲等方面的測試要求,支撐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准入管理。

北京大成(深圳)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謝燁蔓告訴記者,目前市場上針對自動駕駛汽車責任的商業保險產品仍在開發的初期階段,成形尚待時日。相關產品的研發難點在於,自動駕駛通常涉及多項設備的聯合使用,可能出現多個致損原因並存的現象,增加了事故責任認定的難度。

爲此,《實施方案》提出將研究面向智能網聯汽車創新保險的政策,即結合智能網聯汽車的技術迭代、安全性、功能穩定性等特徵,研究推出適合智能網聯汽車的保險條款及相關管理政策,引導鼓勵保險企業開發覆蓋設計、製造、使用、經營、數據與算法服務等智能網聯汽車產品全鏈條風險的保險產品,形成完善的風險分擔機制,爲創新發展提供風險防控保障。

將坪山打造爲國家級“雙智”先行示範區

去年9月,深圳坪山在全市率先印發《智能網聯全域開放管理辦法(試行)(意見徵求稿)》,擬對轄區內除特殊規定非公開道路以外的道路進行分級分類全域開放,包含高速公路、快速路、城市道路等。

據瞭解,坪山區建立了深圳唯一的智能網聯交通測試示範平臺,已服務的自動駕駛相關企業20餘家,總共測試里程超6萬公里,已啓動對高快速路、主次幹道及180多個重點路口的智能化改造,當前正在建設深圳首個智能網聯汽車封閉測試場。

此次《實施方案》強調了坪山區創建國家級車聯網先導區及國家級“雙智”先行示範區的定位,明確將深圳(坪山)智能網聯交通測試示範平臺打造爲場景豐富、設備齊全、功能完善、檢測高效,輻射華南地區的國家級創新平臺。

所謂“雙智”,即智慧城市基礎設施與智能網聯汽車協同發展,以“聰明的車+智慧的路”實現車路協同。在“智慧的路”方面,《實施方案》提出將推動坪山區全域網聯基礎設施建設,提升車端網聯設施滲透率,搭建大數據雲控平臺,以交通安全、效率等應用爲導向,率先落地多場景規模化應用,探索並驗證面向智慧城市、智慧交通的可持續運營服務模式。

值得關注的是,《實施方案》還提出將建設城市級智能網聯汽車統一政府監管平臺,即以深圳(坪山)智能網聯交通測試示範平臺爲基礎,基於全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臺和車聯網管理平臺,進一步打通智慧城市基礎設施數據,建設統一的智能網聯汽車政府監管平臺,實現人、車、路、環境等數據統一接入、統一管理,支撐對智能網聯汽車實時動態監管及車路協同信息服務。

到2025年底實現“一城千輛”

《條例》自8月生效後,元戎啓行、百度Apollo等自動駕駛車企相繼在深圳福田、南山特定區域開展全無人自動駕駛道路測試。

與此同時,深圳市交通運輸局此前公佈全市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第三批開放道路目錄,新開放道路53條,覆蓋南山、福田、大鵬新區部分片區,三批累計開放道路里程約201.37公里。

爲進一步推動智能網聯汽車規模化、商業化創新應用,逐步提高智能網聯汽車佔有率,《實施方案》提出了系列目標,包括到2022年底,實現開放道路里程300公里、示範應用規模300輛以上;到2023年底,實現全市城市道路開放;支持巴士集團開展公交自動駕駛示範運營,支持企業開展出租車自動駕駛示範運營,力爭到2023年底實現“雙百示範”工程,即100輛以上自動駕駛出租車和100輛智能網聯公交車,到2025年底率先實現“一城千輛”。

除坪山區做特別強調外,此次《實施方案》還鼓勵各區政府結合轄區基礎優勢及發展需求,建設差異化特色示範區。例如,支持福田區重點開展城市中心區智能網聯公交、出租車等新型出行服務試點;支持南山區開展高效、便捷、全天候24小時按需響應的智能網聯公交及無人物流示範,重點打造西麗湖國際科教城創新工場;支持寶安區依託機場、港口、物流園區等,率先探索海陸空全空間無人系統(智能網聯汽車、無人船、無人機)協同聯動的創新應用場景等。

鑑於自動駕駛的技術迭代、商業化運營等成本較高,《實施方案》明確將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對符合條件的智能網聯汽車道路測試、示範應用項目給予資金支持,並允許由各區政府結合產業發展需求,制定轄區建設任務的資金方案,充分發揮市、區兩級財政資金及各類專項資金作用。

(作者:陳思琦 編輯:孫超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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