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北京商報

11月17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召開發佈會,介紹各地落實執行優化調整疫情防控二十條措施(以下簡稱“二十條措施”)情況。

國家衛生健康委新聞發言人、宣傳司副司長米鋒介紹,二十條措施發佈以來,各地正在迅速貫徹落實,細化執行方案,開展政策培訓,加強社會動員,結合自身實際,在隔離轉運、核酸檢測、人員流動、醫療服務等方面採取更爲精準的措施。一些地方也在及時糾正與第九版方案和二十條措施不相符的做法,進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學性、精準性、有效性。

米鋒表示,要堅定不移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完整、全面、準確理解和把握優化防控工作的部署舉措,堅決反對兩種傾向,既要持續整治層層加碼,防止“一封了之”,又要反對不負責任的態度,防止“一放了之”,保障好二十條措施不折不扣落地落實,保障好人民羣衆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只有密接人員纔會集中隔離

國家疾控局副局長、中國工程院院士沈洪兵在會上表示,今後在國內發生聚集性疫情的時候,只有密接人員纔會集中隔離。實際上,取消對密接的密接的判定和管理,是基於感染風險大小提出的更加科學精準的防控措施,對這類人羣不再集中隔離,是爲了更加有效地利用流調、隔離等防控資源和服務保障資源。

“當前,個別地方出現將密接的密接直接判定爲密接,進行提級管控的情況,我認爲是沒有必要的。”沈洪兵強調,對取消密接的密接判定的同時,各地對於密接者要做到快判定、快檢測、快管控。一旦密接者核酸檢測陽性以後,在第一時間進一步開展密接者的調查和管控,一環緊扣一環,因此,對工作要求反而更高了。

“這些調整要求我們在防控工作中要更科學、更規範、更快速地開展流調和風險研判,把該管住的重點風險要管住,該落實的防控措施要落到實處,該取消的要堅決取消,把有限的防控資源用在最重要的防控工作上,最大程度地保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地降低對人民羣衆正常生產生活秩序的影響。”沈洪兵表示。

傳播鏈條清晰時不開展全員核酸

沈洪兵表示,核酸檢測是疫情早發現的重要手段,是評估疫情風險、及時採取措施防範疫情傳播擴散的重要前提。無論是防控方案的第九版,還是二十條優化調整措施,都對常態化核酸檢測和發生本土疫情後的區域核酸檢測做出了明確規定,要求各地要基於疫情風險,科學精準組織開展核酸檢測,“既不能層層加碼,也不能隨意減碼”。

發生本土疫情後的區域核酸檢測要求。發生本土疫情後,要在流行病學調查基礎上,根據疫情發生地區人口規模大小、感染來源是否明確、是否存在社區傳播風險及傳播鏈是否清晰等因素綜合研判,根據風險大小,按照分級分類的原則,確定檢測人羣的範圍、頻次和先後順序。

如果當地疫情僅有零星的感染者,傳播鏈條清晰,在沒有社區傳播風險的時候,一般不按行政區域開展全員核酸檢測;當疫情存在擴散風險時,疫情所在的區可以根據風險評估結果,每日開展一次全員核酸檢測,連續3次核酸檢測沒有社會面感染者後,間隔3天再開展一次全員核酸檢測,無社會面感染者可停止全員核酸檢測。

公共場所查驗覈酸檢測證明的有關要求。爲有效防範疫情擴散蔓延,跨區域流動人員憑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乘坐飛機、高鐵、列車、跨省長途客運汽車、跨省客運船舶等交通工具,抵達目的地後要按照屬地要求進行“落地檢”,入住賓館酒店和進入旅遊景區人員需要查驗健康碼和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3歲以下嬰幼兒等特殊人羣可免予查驗覈酸檢測陰性證明。

“層層加碼”投訴量降幅達到39%

據沈洪兵在會上介紹,11月11日,進一步優化防控工作二十條措施頒佈以後,從國家衛生健康委官方網站“落實疫情防控九不準公衆留言板”信息數據上看,羣衆投訴量明顯下降,由11月11日的3306條已經下降到11月16日的2014條,投訴量降幅達到39%。

“我們對近日羣衆反映的問題進行梳理,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對來自低風險地區人員採取強制勸返、隔離等限制措施,佔25%;二是隨意將限制出行範圍由高風險地區擴大到其他地區,佔23%;三是隨意擴大采取隔離、管控措施的風險人員範圍,佔18%。這是羣衆反映的主要問題。”沈洪兵說。

據介紹,目前,各地整治“層層加碼”問題專班發揮主導作用,指導各方面進一步提升疫情防控的科學性、精準性,及時糾正違反“九不準”等突出問題,及時糾正庸政懶政,不作爲、亂作爲行爲,及時糾正“一封了之”“擴大賦碼”等簡單粗暴做法,有效維護了國家政策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有效維護了人民羣衆的正常生產生活秩序,最大限度地減少疫情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

截至11月17日12時,整治“層層加碼”問題專班已累計轉各地羣衆投訴問題線索13萬條,辦結率爲99%。

不得拒絕接收滯留返回人員

“近期,部分省份在返回人員中陸續發現感染者,這說明部分有疫情發生的省份在防範疫情擴散方面仍然存在薄弱環節,未能有效控制疫情跨地區傳播擴散風險。”沈洪兵介紹說,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對防範跨地區疫情擴散提出明確要求。

一是針對當前疫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地區,要切實承擔起防範疫情擴散的首要責任,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分工和工作流程,及時精準劃定風險區域,儘快排查管控風險人員和風險點位,對非隔離非管控人員在離開出發地前,要嚴格落實查驗健康碼和核酸檢測信息措施,防止非法運營車輛載客跨省運營等行爲。同時,加強與目的地的信息溝通與協作配合,及時推送溢出的風險人員信息。

二是針對當前沒有疫情但溢入風險較高的地區,要進一步完善疫情跨地區傳播防控工作方案,關口前移,面向流入人員提供“落地檢”服務。從疫情所在縣區返回人員要主動向當地報備,社區要主動開展摸排登記,嚴格落實3天2次核酸檢測措施(間隔24小時以上)。各地可基於疫情輸入風險研判結果,對流入的高風險人員按要求採取相應的管控措施。

“優化調整二十條措施中,要求各地分類有序做好滯留人員的疏解。疫情發生地滯留人員較多時,要專門制定疏解方案,加強與目的地信息溝通和協作配合,在有效防止疫情擴散的前提下穩妥安排。目的地要增強大局意識,不得拒絕接收滯留返回人員,並按照要求落實好返回人員的防控措施,既要避免疫情擴散,也不得加碼管控。”沈洪兵表示。

北京商報記者 方彬楠 冉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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