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自己店裏消費,卻將車停在自家店門口還不肯挪車,浙江海寧市一名餐飲店主心生不滿,用螺絲將兩輛汽車劃花——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11月18日從海寧法院獲悉,店主餘某故意毀壞他人私有財物數額較大,已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鑑於認罪悔罪態度較好、積極賠補並獲得被害人諒解,判處其拘役4個月,緩刑6個月。

餘某在海寧經營餐飲店。5月的一天晚上,店門口來了兩輛汽車,車主下車後徑直走進隔壁餐飲店用餐,餘某心中不滿,讓店員告知車主挪車,車主未理會。餘某認爲車停在門口影響自己的生意,車主不來消費還不肯挪車,便用一枚螺絲釘將兩輛車的油漆面劃壞,分別造成損失10000元、9120元。案發當日,餘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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