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跨省旅遊經營活動不再與風險區實施聯動管理的新政策發佈後,暫停已久的跨省團隊遊接下來應如何在疫情防控前提下科學開展,是遊客、旅遊景區、旅行社等各方都在關注的問題。

11月18日,文化和旅遊部針對旅行社及旅遊景區修訂了最新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旅行社及旅遊景區接下來的疫情防控工作如何開展,工作指南提出了具體的細化要求。

對於旅行社,文化和旅遊部在11月18日發佈的《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五版)》中要求,相關區域列爲疫情高風險區時,未出發的旅遊團隊必須立即取消或更改旅遊行程;相關區域列爲疫情高風險等級時,已經在該地的旅遊團隊,必須暫停旅遊活動,配合做好相關疫情排查工作。

旅行社應提倡小規模旅遊團隊;要求遊客報名時如實告知與旅遊活動相關的個人健康信息,出示健康碼並在出行前再次覈驗;按照面向跨省流動人員開展“落地檢”要求,積極引導遊客主動進行核酸檢測。

對於旅遊景區,文化和旅遊部在《旅遊景區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2年11月修訂版)》中明確,旅遊景區遊客接待上限由各省(區、市)黨委、政府根據當地疫情防控形勢確定,不搞“一刀切”。景區要科學合理設置遊客接待上限,嚴格落實門票預約制度。

景區內演藝場館應實施專門預約管理,合理設置觀衆最大接待量和觀看演出時觀衆的間距。應實行實名制購票,做到可查詢可追蹤。鼓勵景區積極利用大數據和智慧手段,做好遊客信息動態監測。

應對進入景區的所有人員進行體溫檢測,查驗健康碼和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體溫、健康碼和核酸檢測結果正常者方可進入。

疫情之下,2021年8月,全國跨省旅遊“熔斷”機制開始實施,對出現中高風險地區的省(區、市),立即暫停旅行社及在線旅遊企業經營該省的跨省團隊旅遊及“機票+酒店”業務,待該省域內中高風險地區清零後,再行恢復跨省旅遊經營。今年5月31日,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對跨省遊“熔斷”機制進行了調整,實施範圍由省級縮小到縣級。

11月15日晚,文化和旅遊部發布《關於進一步優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學精準做好文化和旅遊行業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跨省旅遊管理政策進行了優化。根據最新風險區劃定管理辦法,跨省旅遊經營活動不再與風險區實施聯動管理。這也說明,跨省遊將不再與風險區掛鉤,此前實行的“熔斷”機制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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