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部門日前印發了《職業學校辦學條件達標工程實施方案》,明確各地職業學校辦學條件重點監測指標全部達標的學校比例,到2023年底達到80%以上,到2025年底達到90%以上。到2025年底仍不能達標的學校,將採取調減招生計劃等措施。

高職院校自2019年實施高職擴招以來,三年累計擴招413萬人,總體辦學規模相比擴招前激增38.92%。方案明確,高職學校辦學條件重點監測指標包括生師比、具有研究生學位教師佔專任教師的比例、生均教學行政用房、生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值和生均圖書。中等職業學校辦學條件重點監測指標包括校園佔地面積、生均用地面積、校舍建築面積、生均校舍建築面積、專任教師總數、師生比、儀器設備總值、生均儀器設備值和生均圖書。

各地要統籌區域職業教育資源,結合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採取合併、集團化辦學、終止辦學等形式,優化職業學校佈局,合理確定招生規模。對辦學質量差、社會不認可、各項指標嚴重不達標的學校要依法進行合併或終止辦學。對擬集團化辦學學校,須在校園、校舍、師資、儀器設備等方面開展實質性共建共享,並整體考覈辦學條件。對擬合併學校,須根據相關規定及時變更備案信息。對擬終止辦學的學校,應關閉學籍系統賬號,適時撤銷組織機構,並做好師生安置。邊遠脫貧地區要穩定規模,城市中心區要提質擴容,建設好一批符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中等職業學校。

同時,全面覈查職業學校基礎設施,針對擬保留學校,制定辦學條件補齊方案。在制定教育用地規劃時應向職業教育傾斜,在用地指標達標的前提下加強職業學校基礎設施建設,簡化職業學校新建或改擴建增容建設項目審批程序,支持職業學校快速補齊土地、校舍缺口和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全面消除危房,落實學校校舍、教室和實驗(實訓)室標準化建設。配齊配足圖書、計算機、實訓設施等,加快設備更新和管理,及時將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引入教學,提高校內校企實訓基地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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