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11月21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發佈《新冠肺炎疫情居家健康監測指南》。全文如下:

一、適用對象

結束閉環作業的高風險崗位從業人員、新冠肺炎感染者出院(艙)人員及其他經專業人員評估需進行居家健康監測的人員。

二、場所要求

(一)選擇在通風較好的房間居住,儘量保持相對獨立。

(二)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儘量使用單獨衛生間,避免與其他家庭成員共用衛生間。

(三)房間內應當配備體溫計、紙巾、醫用防護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劑等個人防護用品和消毒產品及帶蓋的垃圾桶。

三、管理要求

(一)社區服務要求。

1.登記造冊。街道(鎮)、社區(村)工作人員要加強摸排和信息登記,及時掌握返回屬地居家健康監測的人員信息,及時與居家健康監測人員取得聯繫,進行信息覈實,通過下發居家健康監測告知書(參見附表),告知居家健康監測相關要求,並按照“一戶一檔”或“一人一檔”要求,登記造冊,納入社區網格化管理。掌握空巢獨居老年人、有基礎性疾病患者、孕產婦、血液透析患者等居家健康監測特殊人員情況,建立臺賬,做好必要的生活保障和關愛服務。街道(鎮)、社區(村)可通過告知書、一封信及微信等方式加強居家健康監測宣教和指導,提醒社區需居家健康監測人員應主動與社區取得聯繫,及時報備,督促其按要求做好居家健康監測。

2.監測信息收集。街道(鎮)、社區(村)可通過建立微信羣、小程序等方式,每日早晚兩次定期詢問和收集居家健康監測人員的體溫、症狀等信息,如發現有發熱、乾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症狀人員,立即報告,並由專人聯繫120負壓急救車,按就近原則送往發熱門診或定點醫療機構就醫。

(二)居家健康監測人員管理要求。

1.健康監測。實行居家健康監測人員每日早晚各測量1次體溫,做好症狀監測,並向社區(村)如實報告。如出現發熱、乾咳、乏力、咽痛、嗅(味)覺減退、腹瀉等症狀,應立即告知社區工作人員,並配合前往醫療機構就診,就診時如實告知醫務人員流行病學史。

2.外出限制。居家健康監測期間,本人要嚴格落實非必要不外出,如就醫等特殊情況必需外出時做好個人防護,規範佩戴N95/KN95顆粒物防護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核酸檢測。居家健康監測人員需根據防控要求配合完成核酸檢測。

4.衛生防疫要求。

(1)保持家居通風,每天儘量開門窗通風。

(2)做好居家環境衛生清潔,對衛生間、浴室等共享區域定期通風和消毒;對門把手、手機、開關等日常高頻接觸物品表面定期消毒。

(3)做好手衛生,講究咳嗽禮儀,咳嗽或打噴嚏時用紙巾遮蓋口鼻或用手肘內側遮擋口鼻,將用過的紙巾丟至垃圾桶,如接觸呼吸道分泌物立即洗手或手消毒。

(4)儘量不與家庭內其他成員共用生活用品,避免與家人密切接觸,用餐時提倡分餐制。

四、保障要求

(一)組織保障。街道(鎮)、社區(村)應組織專人負責居家健康監測人員的管理,明確職責,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問題。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定期報告居家健康監測人員管理情況。

(二)物資保障。社區應儲備足夠的防護物資(包括各級別的口罩、醫用手套、醫用防護服等)、核酸檢測採樣物資和消毒物資等。

(三)心理援助與社會工作服務。告知居家健康監測人員心理援助熱線電話號碼,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導等服務,緩解負面情緒,預防與減輕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頓,防範心理壓力引發的極端事件。發現居家健康監測人員出現精神衛生問題時,及時向對口精神衛生醫療機構轉介。

附表

居家健康監測告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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