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貝殼財經

央行副行長宣昌能11月21日在2022年金融街論壇年會“宏觀政策:積極應對多重衝擊”論壇上表示,近期國民經濟主要指標恢復企穩,積極因素累積增多,總體運行在合理區間。但我國發展進入戰略機遇和風險挑戰並存時期,國內經濟恢復基礎仍不牢固。

這得到了與會其他學者的認同。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王衛東亦認爲,我國發展的形勢總體上機遇與挑戰並存。一方面全球經濟下行的趨勢,可能會導致外需呈現進一步的弱化;另一方面,我國構建新發展格局的基礎要素條件較爲充足,發展具有產業結構持續優化升級,新動能增長等潛在優勢。

一攬子政策效果顯現 我國經濟運行企穩回升

“2022年,我國雖然面臨了諸多挑戰,包括有一些超預期的衝擊,但是中國經濟長期發展向好基本面沒有變,中國市場規模大,發展基礎雄厚的特質沒有變。”國家統計局新聞發言人付凌暉在論壇上指出,在我國一攬子“穩增長”政策的支持力度之下,當前經濟發展已經出現了穩中向好。

今年以來,面對疫情衝擊下市場需求不足的情況,我國各地區各部門堅定實施擴大內需的戰略,推動投資和消費的增長,積極使用專項債、政策性開發性金融工具擴大有效投資,通過財政貼息、專項再貸款、支持重點領域的設備改造等政策,強化要素保障,也保持了投資的總體穩定增長。

根據統計局數據顯示,前三季度,我國國內生產總值(GDP)增長3%,比上半年加快0.5個百分點;三季度單季GDP增長3.9%,比二季度明顯加快,企穩回升的態勢明顯。

國家開發銀行副行長王衛東亦表示,從需求端來看,當前關於國民生計的糧油食品等商品零售額保持了穩定的增長。同時,基礎設施投資的增速亦連續6個月回升,這意味着有效需求正在持續釋放。而從供給端來看,工業、服務業結構調整,紮實推進產業升級對經濟的帶動作用不斷增強。工業經濟在高技術製造、裝備製造和新動能產業的帶動下持續回升。服務業在信息技術等產業的支撐下也保持着韌性。

結構調整穩步推進 經濟新增長動能不斷湧現

對於中國經濟未來發展而言,尋找新的經濟增長動能尤爲關鍵。與會學者普遍認爲,今年以來,我國經濟結構調整持續推進,一些新的經濟增長動能正在不斷湧現。其中,綠色發展是被談及最多的新動能之一。

付凌暉指出,今年以來,綠色低碳轉型的成效顯現,能源的生產和使用不斷優化。前三季度清潔能源發電量增長了6.5%,非化石能源消費佔能源消費的總量的比重比上年同期提高0.6個百分點。綠色生產生活方式的逐步形成,相關產品的產量也是快速增長,前10個月新能源汽車、太陽能電池的產量分別增長了108.4%和35.6%。

法國興業銀行(中國)首席執行官穆裕格表示,綠色發展將是未來中國經濟增長的重要領域,這是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和生物多樣性的挑戰的必然之路。但中國市場目前還處於初級階段。

今年9月,該行作爲首批外資行被納入中國人民銀行設立碳減排支持工具的金融機構範圍名單。穆裕格表示,未來該行將爲生物多樣性保護、綠色建築等相關領域進行支持。

保爾森基金會副主席兼總裁戴青麗則建議,應把生物多樣性風險管理納入財政政策,要引導公共部門、私營部門更多對自然保護和恢復項目的投資。而根據保爾森基金會此前的一份報告顯示,全球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支出與需求存在約7000億美元的資金缺口。

此外,與會學者還認爲,中國的新動能還將來自於應對老齡化發展、數字化轉型等諸多領域。

建設金融穩定長效機制 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底線

“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切實維護金融穩定,已是我國金融監管的重中之重。”宣昌能在會上表示,當前金融服務高質量發展任務艱鉅,金融改革發展穩定面臨一系列新課題新挑戰,國內依然存在金融風險隱患,防範金融風險還須解決許多重大問題。

宣昌能指出,資本是銀行承擔風險和吸收損失的首要資金來源,建立資本約束機制是促進商業銀行穩健經營的重中之重。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在資本金約束規則的基礎上,逐步推動形成銀行業的監管規則體系。

不過,宣昌能認爲,從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角度,巴塞爾協議III主要還是圍繞資本監管這一指標進行“修修補補”,對於系統性風險的管理主要集中在微觀層面的改進,並未觸及本質制度安排。系統性風險的防範還需要其他配套制度和措施同向發力。

同時,我國實施並完善了存款保險制度。宣昌能表示,隨着風險差別費率、早期糾正、風險處置等核心機制逐步發揮作用,未來對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市場約束更強,有助於及時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進一步提升金融安全網的整體效能,助推金融業穩健發展。

此外,宣昌能透露,央行還將加強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總損失吸收能力(TLAC)建設。未來央行還將進一步研究TLAC信息披露、內部TLAC規則等,不斷完善我國TLAC監管制度體系,提高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在境內外的可處置性;推進TLAC工具的外源補充。

宣昌能還表示,可以考慮以修訂《商業銀行法》等相關法律爲契機,進一步細化和明確銀行破產債權等級序列,將TLAC非資本債務工具的清償順序和損失吸收能力進一步明確化、清晰化,更好地保障各類債權人在處置階段的合法權益,確保處置程序有序展開。

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 姜樊 李雲琦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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