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銀行、證券和基金之後,保險公司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的相關規定也已明確。

11月21日,券商中國記者從業內獲悉,銀保監會向銀保監局、人身險公司和中國銀保信公司印發《關於保險公司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了保險公司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的條件以及具體產品等要求。

銀保監會要求,保險公司應當落實個人養老金制度要求,提供簡明易懂、安全穩健、長期保值增值的商業養老保險,健全客戶權益保護機制,滿足人民羣衆日益增長的多樣化養老需求。

門檻設爲七大條件,專業養老險公司受“關照”

《通知》明確保險公司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需要符合七大條件,包括:

(一)上年度末所有者權益不低於50億元且不低於公司股本(實收資本)的75%;

(二)上年度末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150%、核心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於75%;

(三)上年度末責任準備金覆蓋率不低於100%;

(四)最近4個季度風險綜合評級不低於B類;

(五)最近3年未受到金融監管機構重大行政處罰;

(六)具備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統,與銀行保險行業個人養老金信息平臺實現系統連接,並按相關要求進行信息登記和交互;

(七)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相較徵求意見稿,“最近4個季度風險綜合評級不低於B類”爲新增條件。“風險綜合評級”是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指標之一,風險綜合評級不低於B類是償付能力達標的必要條件。

與此同時,《通知》對專業養老保險公司作出特殊規定:養老主業突出、業務發展規範、內部管理機制健全的養老保險公司,可以豁免第一款關於上年度末所有者權益不低於50億元的規定。

一位養老險公司人士向券商中國記者分析,對養老險公司作出這一“條件豁免”規定,應主要是出於鼓勵和支持養老險公司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的考慮。從目前國內10家養老保險公司實際情況看,有幾家養老險公司自身資本金或淨資產較小,不滿足所有者權益50億元的條件。給予其這一條件豁免,可以充分發揮養老險公司的專業領域優勢。

總體上,受訪的業內人士分析,保險公司個人養老金業務“門檻”設定得較高,顯示出監管對於參與險企的准入較嚴。其中選擇的標準既考慮到了保險公司的資本實力、償付能力、經營穩健性,也考慮到合規意識以及技術條件等。

產品含年金保險、兩全保險,保險期間不短於5年

《通知》另一關鍵內容是,明確了哪些保險產品被納入個人養老金產品中。

根據《通知》明確,保險公司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可提供年金保險、兩全保險,以及銀保監會認定的其他產品(以下統稱個人養老金保險產品)。

《通知》並要求,個人養老金保險產品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一)保險期間不短於5年;

(二)保險責任限於生存保險金給付、滿期保險金給付、死亡、全殘、達到失能或護理狀態;

(三)能夠提供躉交、期交或不定期交費等方式滿足個人養老金制度參加人交費要求;

(四)銀保監會規定的其他要求。

一位壽險公司高管認爲,《通知》規定的產品範圍,如果與此前廣泛預期的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來比,看似是擴大了範圍,但實際上從保險公司的養老功能產品來說,這一產品範圍屬於“合理範圍”。規定這些產品及其要求,才利於真正發揮保險公司養老保障和長期儲蓄功能優勢。

《通知》規定,保險公司可以通過申請變更保險條款和費率審批或備案的方式,將現有保險產品納入個人養老金保險產品。對於已經審批的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產品,保險公司應當向銀保監會報送上述說明材料,無須另行申請變更保險條款和費率審批。

按照規定通過保險條款和費率審批或備案的產品可納入個人養老金保險產品名單。銀保行業平臺應當定期公佈個人養老金保險產品名單。

保險賠款不返回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

《通知》規定,保險公司應當與參加人單獨簽訂保險合同,並在公司相關信息系統中對該合同做出明確標識,不得接受其使用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內資金爲他人投保。

保險公司應當加強個人養老金資金管控,個人養老金保險產品相關業務發生的各類資金往來應當符合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封閉管理要求。

保險公司按照合同約定的因參加人死亡、全殘、達到失能或護理狀態而支付的保險賠款,不返回參加人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

保險公司應當在自營網絡平臺、移動客戶端等爲個人養老金相關業務建立專區,提供業務諮詢、權益查詢、信息披露、消費投訴、教育宣傳等服務。其中,保險公司提供的個人權益信息包括但不限於交費情況、現金價值,以及相關保險責任等。

銀保監會要求,開展個人養老金業務的保險公司應當於每年1月31日前,向銀保監會及其相關派出機構報送上一年度個人養老金業務經營報告,包括經營情況、保險條款和費率審批或備案情況、資金運用情況等。

中國銀行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公司負責建設並運營銀保行業平臺,支持保險公司承保、理賠、保全等運營操作,按照規定將銀保行業平臺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臺、相關金融機構建立系統連接,制定銀保行業平臺運營管理制度,做好信息統計和數據報送,落實數據安全責任。

保險公司積極着手準備

11月4日,人社部等5部門聯合印發《個人養老金實施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正式開啓個人養老金時代。銀保監會此前也已向保險行業就保險業務規定徵求意見,保險公司對於個人養老金業務已從多方面着手準備。

養老保險公司中,國民養老保險此前表示,在產品方面,該公司加速產品開發,豐富養老保險產品供給,全力開展個人養老金產品準備工作。在系統建設方面,國民養老通過個人養老金保險中臺實現了與多家銀行、行業信息平臺的快速對接及測試。其作爲首批入選四方聯測的保險公司,積極參與人社部、行業信息平臺、合作銀行的聯合測試工作,該系統投產後,將爲個人養老金業務開展、養老產品落地奠定良好基礎。  

我國首家中外合資背景的養老險公司恆安標準養老表示,已將個人商業養老保險業務作爲公司戰略發展重點方向。在產品方面,該公司將持續關注監管部門的相關細則要求,同時以國際視角,廣泛探索多元化產品和服務,全力做好個人養老保險產品準備工作。在系統建設方面,恆安標準養老已規劃數字化的商業養老保險信息管理系統,建立線上運營管理機制,配置互聯網專業化資源。

此外,平安養老險正在積極籌備個人養老金產品設計和系統開發工作,發展多樣化養老金融產品,推動商業養老保險、個人養老金、專屬商業養老保險等產品供給。

壽險公司方面,中國人壽“壽險APP”已正式上線個人養老金業務專區,專區首期提供個人養老金知識普及、問卷調查、信息披露等功能。客戶可通過登錄專區,先行了解個人養老金相關政策,參與問卷調查,待個人養老金配套政策全部落地後,即可根據個人養老需求在專區進行業務諮詢、權益查詢等相關業務,並選擇購買個人養老金產品。在個人養老金產品儲備方面,中國人壽積極準備了多款個人養老金產品。

平安人壽正積極佈局相關個人養老金產品設計、系統對接等工作,做好個人養老金制度政策的落地準備;同時,藉助平安生態中的醫療資源和科技優勢,積極研究如何爲個人養老金制度下的客羣提供差異化的優質服務,助力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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