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交所副總經理王麗:北交所制度設計踐行了法制框架下的金融創新之路

上證報中國證券網訊(記者 張雪)北京證券交易所(下稱“北交所”)副總經理王麗11月22日在2022金融街論壇年會上表示,北交所正以打造服務創新型中小企業主陣地爲目標,逐步提升完善市場基礎功能,在此過程中堅實的法律保障十分重要。北交所將全面梳理、優化工作流程,提高審覈包容度和效率,形成透明、清晰的審覈標準體系,不設“口袋政策”、“隱形門檻”,打造一個審覈更高效、預期更明確的中小企業上市路徑。

“北交所的制度設計是在新三板長期實踐基礎上的迭代和升級,其顯著的特點是在現行法律框架下的積極探索,不斷擴展制度空間,推動市場功能的升級和完善。”據王麗介紹,新三板市場此前針對中小企業發展特點所採取的高效的審覈註冊機制,推行的混合交易制度,以及新三板市場的分層管理,都踐行了在法制框架下的金融創新之路。

就構建支持改革創新的良法之治,王麗提出三點建議:

一是呼籲立法要爲金融創新預留更多彈性空間,提高法律適應性。

二是呼籲提高法律對金融創新的回應速度。王麗提到,目前在實踐中,缺乏對公衆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董監高的職責以及公衆股東權利保護等方面的高位階法律的支持。呼籲公司法修訂能夠引入“公衆公司”這一概念,將非上市公衆公司作爲特殊類型的公司法人,夯實非上市公衆公司監管的法律基礎。

三是呼籲在立法中更加重視功能監管與機構監管的協調。王麗表示,金融市場監管的法律制度主要以機構監管和主體監管爲基礎。近年來,以資管產品爲代表的各類交叉性金融產品不斷豐富,各種金融機構跨行業的合作不斷加深,資金的跨行業跨市場流動也在加速,以機構監管的監管容易產生監管空白和監管重複。在金融監管相關法律制度的修訂過程中,呼籲更爲重視功能監管和產品監管的原則,對於具有相同功能的金融產品,應當使用同樣的法律規則,遵循相同的監管標準,避免監管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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