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貝殼財經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11月23日,新京報貝殼財經記者從文化和旅遊部官網獲悉,爲進一步規範文化和旅遊市場信用修復工作,引導和鼓勵失信主體糾正失信行爲、消除不良影響、重塑良好信用,保護合法權益,切實優化營商環境,文化和旅遊部辦公廳近日印發《文化和旅遊市場信用修復工作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強調各級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依法依規對符合條件的文化和旅遊市場失信主體解除相關管理措施,推動信用修復工作法治化、規範化發展。

《指南》明確了文化和旅遊市場信用修復的總體要求、工作規範和組織保障等內容,從規範主動信用修復工作流程、規範覈查依申請信用修復的材料、規範應用文書格式、規範開展信用修復培訓、規範使用信用信息幾大方面提出要求。

《指南》提出,對滿足《文化和旅遊市場信用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第(一)項情形的文化和旅遊市場失信主體,全國文化和旅遊市場信用管理系統將自動檢索、標記並進行信用修復,無須人工操作。對滿足《文化和旅遊市場信用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第(二)至(四)項情形的文化和旅遊市場失信主體,各級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要通過全國文化和旅遊市場信用管理系統,及時上傳認定依據被撤銷或者變更、政策變化或者法律法規修訂等相關證明材料,主動實施信用修復。

在加強監督檢查方面,《指南》提出,各級文化和旅遊主管部門要通過自查、系統應用、大數據分析等手段,及時監測信用修復工作情況,加強督促指導,發現問題及時責令改正。信用修復工作情況依規納入檢查評估事項。《指南》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情況,要及時報告文化和旅遊部市場管理司。

業內人士認爲,《指南》的印發,進一步完善了文化和旅遊市場信用修復制度,有助於形成更加健康、誠信的營商環境,推動文化和旅遊企業高質量發展,同時也標誌着文化和旅遊市場信用體系建設進入了優化發展的新階段。

責任編輯:吳劍 SF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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