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李德尚玉 劉雨青 北京報道

近日,二十國集團(G20)領導人峯會上批准了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提交的《2022年G20可持續金融報告》,其中包括《G20轉型金融框架》等重要內容,首次就發展轉型金融形成國際共識。

11月19日,二十國集團(G20)可持續金融工作組共同主席、北京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院長馬駿在“2022中國綠色金融學術年會”上,分享了當前綠色金融的發展不足,指出轉型金融的發展必要性。

馬駿介紹,如果高碳行業低碳轉型得不到金融支持,最終會影響轉型進程進度和碳達峯碳中和的目標實現,將會產生不良的後果,包括企業破產倒閉、銀行貸款壞賬等,會成爲社會不安定因素。

未來30年綠色投資需求將達487萬億

中國目前擁有全球最大的綠色金融市場,綠色的經濟活動佔到國內全部經濟活動10%左右。今年第三季度末我國綠色信貸餘額22萬億元,較年初增長29.5%。據馬駿分享,在金融口徑的測算方式下,結合當前的碳中和背景,我國未來30年累計的綠色低碳投資需求將達到487萬億人民幣。

“已經被納入和將要被納入碳交易市場的八大高碳行業,包括髮電、石化、化工、建材、鋼鐵、有色、造紙、航空,還有很多行業碳排放強度也很高,比如老舊的建築、公路交通等,這些都需要在‘雙碳’背景下逐步減碳。”馬駿分享道。

如果高碳行業低碳轉型得不到金融支持,將會產生幾個不良的後果:包括高碳行業向低碳轉型由於資金問題導致失敗或延遲,最終會影響轉型進程進度和碳達峯碳中和的目標實現;企業破產倒閉對股權投資者來說投資資產將會大幅度貶值,高碳行業企業因爲得不到資金支持而破產倒閉,對銀行來說貸款也將演變成壞賬;當高碳行業由於得不到金融支持而出現企業裁員,將會成爲社會不安定因素。

既有調研發現,傳統金融更注重於支持清潔能源電動車等純綠或者接近純綠的項目,很多屬於兩高行業的企業的授信都會被壓降,即使有些企業有轉型的意願和技術,也很難得到經濟支持。“每一個高碳行業如果存在一個示範項目,就能夠展示在本行業如何更加有效的低成本轉型。同時應設立地方的低碳轉型領導基金,爲轉型企業補充資金,最後要給予一定的激勵措施。”馬駿介紹道。

儘快出臺轉型金融界定標準和披露要求

據馬駿分析,雖然轉型金融在國內外市場發展很快,但也面臨着幾個問題。一是缺乏對轉型活動的權威界定,容易導致假性轉型,或者金融機構由於擔憂而不願參與;二是缺乏對轉型活動信息披露的明確要求,或者提出信息披露框架的各主體要求各異;三是現有的轉型金融工具比較單一,主要還是債權類工具,股權、保險類工具較少;四是政策激勵機制缺位;五是公正轉型的理念沒有得到市場實踐的足夠重視。

《G20轉型金融框架》提出的五大支柱,強調對轉型活動和轉型投資展開標準界定和信息披露,豐富和完善轉型金融工具箱,各成員的決策部門設計和推動落地一批激勵政策與機制,並對推進公正轉型。

關於國內外轉型金融的市場實踐,馬駿介紹,國際上比較典型的轉型金融產品有可持續發展掛鉤貸款(SLL)、可持續發展掛鉤債券(SLB)及數量不多的氣候轉型基金等。國內市場轉型金融產品自2021年開始興起,如SLL、SLB等;中行和建行已發佈各自的轉型債券框架,明確表述了哪些領域中的何種轉型活動會獲得其支持;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近期也發佈了關於開展轉型債券試點的通知。

從中國的落地借鑑角度,馬駿建議監管部門儘快出臺轉型金融界定標準和披露要求的徵求意見稿;在全國統一的監管要求出臺之前,鼓勵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和金融機構出臺自己的轉型金融目錄;地方政府可以將轉型項目納入綠色項目庫,建立示範項目,並提供激勵政策;金融機構應該指導企業編制科學的轉型計劃,創新轉型金融工具,探索包含公正轉型因素的KPI。

此外,馬駿在會上對地方政府提出了一些建議,第一,需要選取重點行業建立地方轉型金融項目標準。第二,將轉型項目納入綠色項目庫與金融對接平臺。第三,啓動轉型示範項目,建立轉型基金。第四,爲轉型項目提供激勵機制。

“當前至少有兩類政策非常重要,且二者需要逐漸深入地磨合,一類是包括財政、稅收、市場、金融等經濟政策,通過市場化機制配置資源推動實現“雙碳”目標。另一類則是行政性政策,將全國碳排放總量目標分解到地方,地方再逐步向下層層分解。”馬駿補充道。

(統籌:馬春園)

(作者:李德尚玉,劉雨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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