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李德尚玉 實習生董世捷北京報道“生態環境部將持續推動生態保護紅線工作,以國家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爲依託,建立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破壞問題監管流程,及時發現生態破壞問題並監督整改落實,保障生態保護紅線持續提供優質生態產品,維護國家和區域生態安全。”在生態環境部召開的11月例行新聞發佈會上,生態環境部自然生態保護司司長崔書紅表示。

崔書紅介紹,生態保護紅線是我國生態環境保護的一項重要制度創新,30餘份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均對“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作出了規定部署,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環境監督工作取得積極進展。

一是完成了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我部協同自然資源部積極指導31省(區、市)完成生態保護紅線劃定工作,陸域生態保護紅線面積約佔陸地面積的30%以上,覆蓋了所有全國生物多樣性保護生態功能區、生態脆弱區和生物多樣性發布關鍵區,90%的重要生態系統類型和74%的野生動植物得到了保護。

二是構建生態保護紅線監管體系。聯合有關部門編制印發《關於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通知(試行)》。聚焦“確保生態功能不降低、面積不減少、性質不改變”的監管目標,我部制定了《生態保護紅線生態環境監督辦法(試行)》,印發《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指標體系(試行)》,出臺《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技術規範 保護成效評估(試行)》等七項標準規範。

三是建設國家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目前,國家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平臺已經在我部“生態環境綜合管理信息化平臺”上線試運行,並初步建立了生態保護紅線監管數據庫。平臺正式運行後,可以及時將監測結果推送給管理人員,發揮“天-空-地”一體化立體監測作用,成爲生態環境部履行監管職能的“千里眼”、“順風耳”和“預警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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