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 The Verge 報道,谷歌和 iHeartMedia 正在與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 (FTC) 和七個州的總檢察長達成和解,因爲他們涉嫌向電臺主持人支付費用,讓他們在沒有實際使用手機的情況下爲 Pixel 4 代言。據稱,谷歌向 iHeartRadio 支付了 260 多萬美元,並向 11 個較小的廣播網絡支付了近 200 萬美元,以播放 Pixel 4 的欺騙性廣告。

據悉,對於這些廣告,谷歌提供劇本供主持人在廣播中閱讀。一些例子包括:

  • 我唯一喜歡的事情是就是在晚上拍出完美的照片。有了谷歌 Pixel 4,這是輕而易舉的。

  • 這是我最喜歡的手機攝像頭,尤其是在暗光下,這要歸功於夜視模式。

根據聯邦貿易委員會的新聞稿,對於大多數 Pixel 4 廣告,主持人在錄製廣告點之前沒有拿到 Pixel 4,儘管 iHeartMedia 在 2019 年 10 月要求在錄製之前提供手機,iHeartMedia 後來在谷歌於 2020 年 1 月要求增加廣告後再次要求提供手機,而谷歌最終只發送了五部,也就是每個錄製廣告的市場提供一部。聯邦貿易委員會說,在 2019 年和 2020 年,有近 29000 個欺騙性廣告播出。

作爲和解的一部分,谷歌和 iHeartMedia 將被禁止虛報代言人的經歷。谷歌不能歪曲“承保產品”(包括其消費產品)的使用體驗,而 iHeartMedia 不能歪曲“任何消費產品或服務”的體驗,谷歌和 iHeartRadio 還將向與他們和解的各州支付 940 萬美元。

谷歌發言人 José Castañeda 在給 The Verge 的一份聲明中說:“我們很高興能解決這個問題。我們認真對待遵守廣告法,並有相應的程序,以幫助確保我們遵守相關法規和行業標準。”iHeartMedia 拒絕發表評論。

IT之家瞭解到,美國的形象代言人廣告必須“證言廣告”和“明示擔保”,意思就是明星們必須是其所代言產品的直接受益者和使用者,否則就會被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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