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融監管部門頻頻出手開出多張罰單,涉及中金公司中信證券天風證券、粵開證券等多家券商。

因系統未能識別客戶發起的25億“逆回購”交易、及子公司管理的15只產品出現問題,中金公司被北京證監局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11月29日,北京證監局公佈的一則罰單顯示,9月16日,中金公司一客戶發起一筆25億元的“逆回購”交易,金額超過客戶賬戶當日可用資金,中金公司系統未能識別並攔截該筆交易,交易部分成交,該客戶賬戶出現透支。

此外,經查,中金公司子公司中金前海(深圳)私募股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與中金前海(深圳)股權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管理的15只產品未按期完成整改,相關產品涉及底層項目較多,且產品間存在嵌套投資、交叉投資底層項目的複雜情況。

北京證監局認爲,上述情況反映出公司合規意識薄弱,內控機制不完善,違反了相關規定,決定對中金公司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11月28日,浙江證監局連發7份行政監管措施,對粵開證券金華雙龍南街證券營業部出具警示函,同日,粵開證券杭州分公司也收到採取監管談話的監督管理措施,另有5名券商從業人員被出具警示函。

警示函顯示,經查,粵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存在不具備證券從業資格人員違規參與客戶營銷的情況。該分公司在日常合規管理中存在薄弱環節,未能有效防範員工違法違規風險。

另外,粵開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金華雙龍南街證券營業部員工在從業期間,存在私自違規爲客戶的融資活動提供中介、擔保或者其他便利的行爲。該營業部在日常合規管理中存在薄弱環節,未能有效防範員工違法違規風險。

此外,浙江證監局調查發現,天風證券杭州金城路證券營業部員工劉聰在從業期間,向他人推薦銷售非天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或代銷的金融產品;中信證券浙江分公司員工李靜月,在從業期間向客戶提供風險測評答案,證監局決定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另有券商從業人員姜勇、符子青、仇順良存在私自違規爲客戶的融資活動提供中介、擔保或者其他便利的行爲。

界面新聞記者查詢發現,目前,姜勇、仇順良已從粵開證券離職;而符子青的從業信息在證券業協會網站上已無法查詢;李靜月則是2020年7月入職中信證券的“新人”。

券商從業人員向他人推薦銷售非任職券商發行或代銷的金融產品,被業內稱爲“飛單”。近年來,理財產品“飛單”亂象頻出,今年已有多起券商營業部出現“飛單”現象被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1月25日,廣東證監局對光大證券東莞南城鴻福路證券營業部出具警示函,該營業部存在銷售非光大證券代銷的私募證券投資基金。

3月25日,安徽證監局對中金公司馬鞍山印山路證券營業部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該營業部存在私自銷售非公司代銷的私募基金產品;營業部空白合同文本管理不到位等問題。

7月1日,四川證監局指出,華龍證券四川分公司、成都人民南路證券營業部存在向客戶推薦銷售非公司代銷的金融產品的行爲。

2022年11月9日,大連證監局公佈兩份處罰決定,對證券從業人員劉某某及其所在證券營部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因其從業期間向客戶推介非所在證券公司自主發行或代銷的金融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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