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反催收聯盟’爲代表的惡意逃廢債行爲呈現運作模式產業化、宣傳方式網絡化、蔓延態勢擴散化等特徵,已經成爲全社會一顆毒瘤,加強對其綜合治理刻不容緩”

文 | 《法治週末》記者 馬金順

“債務逾期怎麼辦?協商還款有技巧。”

“催收電話接不接,如何應對軟暴力?”

“負債不要慌,上岸有方法,逾期債務規劃停息掛賬,讓你輕鬆上岸!”

“債務重組規劃,助你早日上岸,實體法務公司一站式服務。”

……

近期,類似推廣信息活躍於各大社交平臺。

《法治週末》記者進一步調查瞭解到,此類信息發佈方均稱其公司有專門的法務團隊,通過科學、合理的方法與相關金融機構溝通、協商,以達到停息掛賬、免息分期還款,避免債務人被起訴、停止催收的目的。但如果進一步委託,債務人需付公司一定比例的服務費。

“債務協商、停息掛賬、減免退息等行爲的出現,是因債務人償還能力不足,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債務人想緩解還款壓力的心理,打着‘援助’的幌子,通過‘欺騙’或‘脅迫’的方式,教唆債務人逃避債務非法獲取利益,實際從事的仍是反催收行爲。”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互聯網金融事務部主任左勝高接受《法治週末》記者採訪時坦言。

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復旦大學金融研究院兼職研究員董希淼對此表示贊同。他認爲,債務協商、停息掛賬等所謂的債務代理維權行爲與反催收行爲實質相同,“只是換了個馬甲而已”。

“以‘反催收聯盟’爲代表的惡意逃廢債行爲呈現運作模式產業化、宣傳方式網絡化、蔓延態勢擴散化等特徵,已經成爲全社會一顆毒瘤,加強對其綜合治理刻不容緩。”董希淼表示。

換了馬甲的“反催收”公司

“加強監管,防止資金‘空轉’套利,打擊惡意逃廢債。”自2020年“打擊惡意逃廢債”內容首次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後,全國各地持續加大對“反催收”行爲的打擊力度。

那麼,治理成效如何呢?

近日,記者在各大社交平臺搜索關鍵詞“反催收”,並未搜到相關內容,但是以關鍵詞“債務”進行搜索,則出現不少“債務協商”“停息掛賬”“減免退息”等相關內容,其發佈方多是法務公司或諮詢公司。

爲進一步瞭解該類公司的性質,記者添加了一位自稱是某法務公司的業務經理。從該經理給記者發來的公司介紹來看,該公司是一家專業爲客戶提供債務諮詢服務的公司,並稱與相關律師事務所專業律師團隊合作,專注於債務協商處理、停息掛賬、債務重組等相關法律援助。

在該公司微信公衆號裏,發佈有不少關於“信用卡逾期”“債務協商”的相關文章,比如,“信用卡逾期後申請停息掛賬,是否適合每一個負債者?”“月入幾千負債50多萬,停息掛賬和債務優化應該如何選擇?”。其中,一些文章還借相關政策(如銀行推出的房貸延期還款政策)、代理維權成功案例等來吸引債務人。

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此類法務公司或者諮詢公司有着共同的特點,那就是打着法律諮詢服務的名義,聲稱有專業的律師團隊支持,可爲即將逾期或者已經逾期的債務人提供債務重組方案,包括債務規劃、延期還款、停息掛賬等。他們表面看似科普信用卡逾期、網貸相關知識,提醒逾期風險,但當記者進一步聯繫後發現他們從事的都是幫助債務人代理協商債務,從而收取服務費的業務。

“這些打着債務協商、債務重組規劃旗號行事的公司,其本質就是換了馬甲的反催收公司。”董希淼指出。

左勝高也表示,債務協商、停息掛賬等行爲,實際是以“債務人困難協商可減免債務”的“合法形式”,掩蓋“僞造證明、惡意投訴”等脅迫甚至敲詐機構減免債務、逃避債務的非法目的;實際是打着“援助”幌子招攬生意,誘導債務人變相支付“服務費”、教唆債務人惡意逃債。惡意逃債明顯屬於惡意違約,不利於誠信有序社會秩序的建立,會產生新的債務或信用風險,造成個人徵信不良。

值得一提的是,類似這樣披着“法務諮詢”馬甲的債務協商代理公司,目前在市場上並非少數。記者通過天眼查查詢發現,以債務諮詢、債務規劃、債務法務、徵信修復等關鍵詞進行檢索,目前從事相關業務的機構在全國已達上萬家。

揭祕“上岸”套路

爲摸清其中的套路,記者以自身負有網貸、信用卡逾期等債務人身份,進一步展開了調查。

當看到記者諮詢“信用卡逾期一萬二、花唄欠款一萬五,有沒有好的解決辦法”時,一位自稱某法務公司專做金融調解業務的經理直接回復:“你遇到的這兩個問題我們都能幫你解決。信用卡這塊,我們可以幫你做分期,慢慢還;花唄這塊可以做個延期,一年後再還。”另一位自稱專做債務協商業務的人員坦言,信用卡這塊可以與銀行協商做到48期的分期,花唄可以延期一年後再還,其間不會有催收問題,也不會被起訴。

當記者問“能否自己與銀行協商”時,上述人員均稱,自己協商的話,銀行一般不會同意,即使同意,分期也會很少,比如12期。

再被問及“你們具體如何協商”時,對方只說:“我們有專業人員,比較熟悉各大銀行的相關政策,也有豐富的經驗,有自己的溝通技巧。”並強調公司已經有很多協商成功的案例。

通過調查,記者瞭解到,這些公司幫助債務人“上岸”的辦法大致相同,即延長還款期限(最高可達60期),並減免利息;推遲還款日期;協商減免服務費;停止催收等。

從具體收費情況來看,記者諮詢的幾家公司給出的方案基本相同,即依照債務人欠款總額,按比例收取服務費,且聲稱協商不成可退費。但各公司收取服務費的比例不盡相同,有的收取欠款總額的5%左右,有的約10%,有的甚至更高。

除了幫助債務人代理協商處理債務事宜外,甚至有公司主打培訓業務,在學員交納近千元甚至幾千元培訓費後,公司會傳授一些與銀行打交道的話術,比如,“不要太早說出自己要申請停息掛賬,那樣會讓客服懷疑你是專業人員,會直接拒絕你的任何申請”“記住,拿出這句殺手鐧:我現在欠了好多家銀行的錢,但是資金有限,哪家先申請下來,就先還誰的。如果銀行一直不處理,我只好繼續向銀保監會投訴”等。

在董希淼看來,無論哪種形式,其目的都是通過違法違規手段,以幫助借款人“減免息費”“重組債務”“修復徵信”等爲名義,從中牟取不正當利益。如果未達到目的,可能將借款人相關信息進行轉讓和售賣。在保險領域,還有“惡意投訴+代理退保”等花樣。

如何治理惡意逃廢債行爲

值得注意的是,此類被美化包裝的債務協商代理公司,已經被多方提示風險。

11月16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關於防範互聯網金融領域違法違規代理維權風險的提示,其中提到,“專業反催收”“逾期鏟單”“代理免除債務”“徵信修復、洗白”等信息的發佈方誘導金融消費者(含投資者)委託其代理維權,通過各種違法違規手段恐嚇、要挾金融機構進行非法獲利。目前,此類違法違規代理維權行爲不僅嚴重擾亂金融市場正常秩序和金融機構的正常經營,還可能滋生出其他相關違法犯罪,危害社會穩定。

早在2021年2月,中國銀保監會就曾表示,堅決打擊惡意逃廢債行爲,加強對“反催收聯盟”等違法違規網絡羣組的治理。記者梳理發現,包括浙江、四川、遼寧、陝西、福建、雲南、江蘇等多地的金融監管局、銀保監局及相關執法部門多次發佈《關於防範金融領域代理投訴風險優化營商環境的通告》,提出嚴厲打擊金融領域的“非法代理投訴”“代理維權”亂象專項治理。

公開資料顯示,已有此類公司負責人因觸犯法律被判刑。2021年,宜昌思鈐信息科技服務有限公司負責人黃某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事發前,該公司主要從事POS機銷售及售後服務,接受客戶委託,對客戶所賦債務與債權人協商,就債務人不良徵信記錄修復、本金的展期和分期、利息、違法金、滯延履行金、罰息的減免等事宜爲債權人提供服務獲取一定的服務費用。最終因無法提供服務被告上法庭。

在董希淼看來,相關部門意識到相關問題的嚴重性,堅持問題導向,開展對“反催收聯盟”等惡意逃廢債行爲進行整治,十分必要。但由於“反催收聯盟”等惡意逃廢債行爲隱蔽性強,違法成本低,如何進行治理存在一定難度。

另外,董希淼指出,當前治理惡意逃廢債行爲和組織的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治理主體不明確,治理依據不充分,對違規人員無明確處罰措施,導致治理難度較高、違法成本較低,也是“反催收聯盟”等惡意逃廢債行爲越來越猖獗的重要原因。

董希淼建議,下一步,在工作機制上,應建立金融、公安、網信、市場監管以及法院、檢察院等多部門聯動協調機制,綜合治理,提高治理打擊的覆蓋面和精準度;在制度規範上,應進一步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出臺針對性的司法解釋,明確“代理投訴”“反催收”“徵信修復”等惡意逃廢債行爲的法律責任和處罰標準,大幅度提高違法違規成本,進一步增強治理打擊的威懾力。此外,金融機構和借貸平臺應強化合規經營意識,完善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進一步暢通消費者投訴、徵信異議等渠道。

“根治反催收亂象,一方面,要強化對‘反催收聯盟’等違法違規組織的治理,嚴厲處罰各種逃廢債行爲。另一方面,金融機構要規範放貸行爲,完善涉疫用戶、受困客戶訴求響應機制,暢通溝通渠道,搭建互通橋樑。金融消費者也要合理規劃、理性消費,避免過度消費、過度借貸等。”左勝高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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