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省市明年起試點商業養老金業務 4家險企入圍

12月1日,銀保監會官網發佈的《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於開展養老保險公司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的通知》相關內容顯示,決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北京市、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河南省、廣東省、四川省、陝西省等10個省(市)開展養老保險公司商業養老金業務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

參與試點的養老保險公司爲:中國人民養老保險有限責任公司、中國人壽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太平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國民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銀保監會表示,下一步將密切跟蹤試點進展,規範業務經營,加強監督管理,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同時,及時評估總結試點情況,研究完善監管制度,適時推廣試點經驗,推動養老保險公司更好服務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

回購頻頻增持不斷 保險股估值修復十分明顯

伴隨着保險公司的持續回購,保險股估值也出現了明顯修復。

友邦保險今年已合計開展回購149次,累計耗資近240億港元。僅11月份,友邦保險就實施20次回購,最近一次是在11月30日,友邦保險耗資1.22億港元回購156.7萬股公司股份,每股價格爲76.8港元~78.2港元。

友邦大手筆回購背後,是去年以來保險股整體表現低迷。不過,11月以來,在資本市場整體回暖以及資產端利好政策推動下,保險股股價整體出現上漲。

“代理退保”亂象整治升級 保險業從銷售源頭做好規範

近日,銀保監會人身險部下發《關於深入整治“代理退保”黑產亂象的通知》,要求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中國銀行保險信息技術管理有限公司、各人身保險公司將整治“代理退保”黑產亂象作爲當前和未來一段時期的重點工作。 

當前,壽險銷售體制也正逐步迎來變革。提升代理人服務能力,禁止銷售中炒作停售及價格變動、建立銷售違規行爲查處懲戒與追償機制,暢通投訴調解渠道,……年初以來,監管機構就保險代理人管理和保險產品銷售行爲發出多份監管規定。銀保監會近期下發《關於進一步推動完善人身保險行業個人營銷體制的意見(徵求意見稿)》,提出用三到五年時間,改善銷售隊伍結構、提升銷售人員專業化水平和服務能力、完善個人營銷體制的目標。該意見重申了代理人分級管理的監管思路,並提出建立銷售人員失信行爲管理平臺和懲戒機制,以及違法違規行爲相關的追償機制。

11月公佈的《人身保險產品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更是要求人身險產品費率表、現金價值表向消費者全部公開,代理人不得自行修改。一系列舉措均體現出明顯的保護消費者權益、規範保險公司銷售行爲、提升代理人管理水平的監管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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