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日,國美電器陷入“被破產清算”風波。

先是在11月29日,一家名爲“中城院要案中心”的機構發佈微博稱,國美電器因拖欠供應商數百萬貨款,經催要不能償還,被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破產法庭申請破產清算,法院已啓動審查。

12月1日晚,國美電器在微博對此消息回應稱,截至目前,公司(國美電器有限公司)及國美控股集團其他下屬公司未收悉任何司法機關做出的有關公司被申請破產的法律文書或問詢談話。

而在12月2日,針對國美所言“並未收到相關法律文書”,中城院要案中心繼續發佈聲明表示,目前不清楚法院是否通知到國美方面,不過中城院要案中心及協同律所受四家供應商委託,已向法院郵寄國美電器破產申請全套材料。相關承辦律師已到立案窗口現場覈實,確認法院已經收到材料,並在審查之中。

“法官表示受疫情影響,審查速度會慢一些。”中城院要案中心稱,供應商的申請合法合規,法院通知只是時間問題。此前,供應商委託律師已向國美電器發送律師函,其中明確提到,如不盡快安排還款,將依法申請其破產清算。

界面新聞記者嘗試聯繫中城院要案中心瞭解供應商的具體情況,截至發稿,對方尚未回覆。

中城院要案中心在微博上的認證爲中城百億產業研究院要案研究中心,自我介紹爲蘇寧易購拖欠中小微專案組。從微博發佈內容看,該賬號長期披露相關供應商對蘇寧易購的破產申請進度。

官網顯示,中城院要案中心成立於2020年,擁有法律諮詢(律師執業活動除外)資質,設有違約拖欠中小企業款項登記平臺,主要提供類似追債相關法律諮詢服務。

上海申倫律師事務所夏海龍律師告訴界面新聞記者,根據《破產法》的規定,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對債務人進行重整或者破產清算的申請。因此理論上講,只要債權人的債務無法獲得清償,就可以向債務人住所地法院對債務人提出破產申請。現實中,一般是在債權人申請強制執行之後依然無法獲得清償的情況下,纔會申請債務人破產。

“現在還不能確定法院是否受理,只是收到了材料,一般來說要在收到申請之日起15日內裁定是否受理,但是如果債務人提出異議,時間會有所延長。”夏海龍律師表示。

據他介紹,法院決定是否受理破產申請審查的重點是看債務人是否存在資不抵債或明顯缺乏、喪失清償能力。受理的話,那國美就會正式進入破產程序,按照《破產法》的規定來進行——清算公司剩餘財產、償還債務以及註銷公司。

責任編輯:張恆星 SF142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