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深夜爆雷!千億大案主角,被頂格處罰1000萬

因專網通訊業務爆雷,又一家上市公司被罰了!

12月4日晚,ST宏達發佈公告稱,公司收到證監會出具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因涉嫌未按規定披露實控人、虛增收入及利潤、未計提商譽減值“三宗罪”,上市公司及前實控人、時任董事長等多名高管均被給予警告,並被處以50萬元至1000萬元不等的罰款。

其中,一手編織了“專網通信”大案的隋田力被處以1000萬元罰款。

最新案情細節曝光:兩年虛增營收逾7億元

ST宏達收到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自2013年開始,爲做大控制公司的流水和業績,公司前實控人隋田力主導專網通信自循環業務, 該業務涉及的專網通信產品未最終銷售,也無實際終端運用。

2017年,隋田力團隊在國內將上述專網通信產品拆解成原材料主板,然後進行組裝,必要時通過貼片補充主材損耗,最終進入新一輪業務自循環。

對於ST宏達涉嫌違法的依據,《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共提出三點:涉嫌未按照規定披露實際控制人,涉嫌2019年至2020年年度報告虛增收入和利潤,涉嫌2020年年報未計提商譽減值並虛增利潤。

回溯案情可知,2019年1月5日,ST宏達發佈公告稱,其原控股股東江蘇偉倫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1.22億股(佔總股本28.2328%)已過戶至上海鴻孜名下,公司實控人變更爲楊鑫。

隋田力與楊鑫約定,由上海鴻孜代隋田力持有上述ST宏達股權,隋田力爲ST宏達的實控人。對於這一操作,ST宏達未按規定真實披露,構成虛假記載。

隱身其後,隋田力隨即將專網通信業務“裝入”ST宏達。

在開展業務過程中,上海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江蘇星地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作爲自循環業務核心公司,執行資金池及產品拆解功能。新一代專網通信技術有限公司、江蘇邁庫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天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家公司,則擔任通道“角色”,以資金過賬和合同單據流轉的方式,參與自循環貿易,並收取1.5%至2%通道費。

監管部門調查後發現,上述公司均受隋田力控制,爲ST宏達的關聯方。由此,ST宏達的專網通信產品組裝業務和貼片業務,形成“自循環”閉環。

2019年,通過專網通信業務,ST宏達合計虛增收入2.47億元、成本2.17億元,虛增利潤總額2971.88萬元,佔公司當期年報披露利潤總額絕對值的38.93%;2020年,公司通過專網通信業務合計虛增收入4.89億元,成本3.86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03億元,佔當期年報披露利潤總額的146.09%(佔更正後利潤總額的151.08%)。

此外,2019年10月,ST宏達以2.25億元價格現金收購上海觀峯100%股權。收購時,管理層對未來的盈利預測僅基於上海觀峯收購時的貼片業務

從2020年開始,爲掩蓋商譽存在明顯減值並完成對賭業績,時任董事長、法定代表人楊鑫提議,並由隋田力決定,在上海觀峯開展大規模的組裝業務。2020年末,ST宏達在進行商譽減值測試時,相關資產組未來現金流除貼片業務外,還包含大量引入的組裝業務。

這意味着,公司認定的資產組與商譽初始確認時認定的資產組(僅包含貼片業務)不一致,涉嫌違反《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第十八條規定,導致公司未計提商譽減值,虛增利潤7580萬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的107.05%(佔更正後利潤總額的110.7%)。

前實控人隋田力領千萬元罰單

監管部門認定,ST宏達上述行爲屬於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爲,並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從嚴從重的處罰決定。

《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顯示,楊鑫作爲ST宏達時任董事長、法定代表人,負有內部控制和實時監控義務,未勤勉盡職,包括未及時進行必要、審慎的核查,未採取相應補救措施等,是宏達新材涉嫌未按規定披露實際控制人、2019年至2020年年報虛增收入、利潤和2020 年年報未計提商譽減值,虛增利潤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而在2021年8月中旬,ST宏達發佈公告稱,公司原實控人、原董事長楊鑫,被桂林市公安局立案調查,且疑似失聯。

作爲ST宏達時任財務總監,樂美彧組織、參與公司2020年財務報表編制工作,未對評估資產組及時進行必要、審慎的核查,未採取相應補救措施,是宏達新材2020年年報未計提商譽減值,虛增利潤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同時,隋田力作爲原實控人,組織、指使公司未按規定披露實際控制人、2019年至2020年虛增收入、利潤,並隱瞞相關事實導致發生上述情形,構成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所述“發行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組織、指使從事上述違法行爲,或者隱瞞相關事項導致發生上述情形的”行爲。

證監會擬決定,責令ST宏達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300萬元罰款;對隋田力給予警告,並處以1000萬元罰款;對楊鑫給予警告,並處以200萬元罰款;對樂美彧給予警告,並處以50萬元罰款。

“從法律規定來看,對隋田力處以1000萬元罰款,已是頂格處罰。”有律師向記者表示。

多家公司捲入千億大案:有的已遭罰,有的已退市

所謂“專網通信”,是爲政府與公共安全、公用事業和工商業等提供的應急通信、指揮調度、日常工作通信等服務。和公網相比,專網的不同之處在於涉密,可以不公開招標,可以不對外披露。

在隋田力織就的“專網通信”騙局裏,實質是在開展自循環業務。國資企業基於其信用背書,先向上市公司支付合同總金額的10%作爲預付款,上市公司再從隋田力指定的供應商處採購原材料並預付100%款項。上市公司作爲出資方,以墊資方式提供資金,以可組織的資金規模確定訂單量,利潤空間提前確定且基本恆定。

營業收入、利潤猛增,經營現金流卻大量流出,預付款、應收款也同步驟增,是不少涉及“專網通信”案件上市公司的共同特徵。

2021年5月,上海電氣(601727)突發一則83億元應收賬款爆雷公告。隨後,一個以“專網通信業務”爲幌子的隱蔽融資貿易網絡浮出水面,涉案上市公司十數家,累計交易金額甚至超過千億元。

“專網通信案件浮出水面後,已有多家公司被立案調查,隨着監管部門調查的深入推進,相關調查結果還會陸續出爐。”上海一名負責證券類案件的律師對記者表示。

據證券時報此前報道,自2014年起,至少有13家上市公司,包括:

ST新海、*ST華訊(現:華訊退)、凱樂科技(現:*ST凱樂)、中利集團(現:ST中利)、亨通光電、寧通信B、飛利信、瑞斯康達、宏達新材(現:ST宏達)、中天科技、國瑞科技、上海電氣、匯鴻集團

這些公司先後開闢了一塊新的業務,他們大多將該業務命名爲“專網通信業務”,少數公司則命名爲“特種通訊產品”“高端通信產品”“物聯網與智能化”等。

2022年以來,包括ST新海、*ST凱樂、ST宏達、*ST澤達、航天動力(600343.SH)、合衆思壯(002383.SZ)、ST中利、國瑞科技、康隆達、瑞斯康達等多家公司或公司實控人被證監會立案調查。

證監會認定,專網通信業務對合衆思壯而言沒有業務實質,但合衆思壯卻將其披露爲通導一體化業務,以虛增2017至2020年收入金額9.39億元,虛增成本金額5.1億元,虛增利潤總額4.27億元。合衆思壯被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0萬元罰款。

證監會認定,*ST澤達通過公司或子公司簽訂虛假合同、開展虛假業務等方式,於2016年至2019年累計虛增營收3.42億元,虛增利潤1.87億元;合衆思壯在2017年至2020年,通過虛構專網通信在內的多項業務,4年時間累計虛增收入15.81億元,虛增利潤5.21億元。*ST澤達可能被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

受到“專網通信”騙局的影響,*ST凱樂等企業因此披星戴帽,華訊方舟股份有限公司(華訊退)因此退市。

此外,涉案上市公司多數已在2021年年報中對“專網通信業務”進行了減值計提。康隆達(603665.SH)稱,公司專網通訊業務相關的商譽、存貨、應收賬款均已全額計提減值。瑞斯康達也表示,公司“專網通信業務”已於2021年起全面停止。

而今年11月才被證監會立案調查的瑞斯康達、江蘇舜天(600287.SH)、ST中利等上市公司,調查結果目前還未披露。

來源丨上海證券報、紅星新聞、證券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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