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程雅    每經編輯 魏官紅    

12月6日晚,納微科技(SH688690,股價59.9元,市值241.5億元)發佈公告,收到法院送達的關於已離職員工韓寒起訴上市公司、蘇州納百管理諮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蘇州納百)及公司董事長BIWANG JACK JIANG(江必旺)等三方的《民事起訴書》等相關材料。韓寒要求上市公司支付激勵股份收購價款,並承擔資金佔用損失。

上市公司表示,該訴訟案件是已離職員工就其在公司員工持股平臺中持有的財產份額爭議,公司員工持股平臺有預留股份,公司在相關激勵制度安排中不承擔激勵股份回購義務,對公司正常經營無重大影響。

原告曾是公司銷售總監

2017年4月,韓寒受聘入職納微科技,先後擔任銷售總監和生物事業部總經理職務,屬於上市公司統一實施的員工股權激勵計劃的激勵對象,根據承擔的職務和績效考覈獲得激勵股份。

根據招股說明書,在納微科技上市前,爲有效調動高級管理人員及核心業務骨幹的積極性,吸引與留住優秀人才,提升核心競爭力以及促進長期發展,納微科技實施了股權激勵,設立蘇州納研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蘇州納研)和蘇州納卓管理諮詢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以下簡稱蘇州納卓)兩家持股平臺,持股平臺僅持有納微科技股權。蘇州納百則系蘇州納研和蘇州納卓之執行事務合夥人。

2017年12月18日,林生躍、華曉鋒等股權激勵對象與上市公司、蘇州納研、蘇州納百簽署《授予協議》,合計受讓蘇州納百持有的蘇州納研22.97%出資份額(其中1名激勵對象後期離職,並將其份額轉給蘇州納百)。

2019年1月2日,林生躍、華曉鋒等股權激勵對象與相關方再次籤協議,合計受讓蘇州納百持有的蘇州納研15.16%出資份額(其中2名激勵對象後期離職,並將其份額轉給蘇州納百)。

而截至招股說明書籤署之時,韓寒作爲總監級管理人員,享有蘇州納研25.2萬元的出資額,出資比例爲1.6%,蘇州納百持有蘇州納研950.145萬元出資額,持股比例爲60.33%。

涉及金額合計1.75億元

但韓寒在離職後,其提起訴訟,要求確認以5155.65萬元的對價享有蘇州納百持有蘇州納研的財產份額569.84萬元,該份額佔蘇州納研出資總額比36.18%;並要求判令上市公司支付針對265.66萬股激勵股份的收購價款1.23億元,並承擔資金佔用損失(暫計至2022年11月11日)爲56.54萬元。原告訴請的涉案金額合計1.75億元。

同時,韓寒請求法院判令蘇州納百對第二項訴請所確定的付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判令江必旺對第三項訴請所確定的付款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納微科技表示,本次公告涉及的案件尚未開庭審理,涉案金額僅爲韓寒提起訴訟主張的請求和金額,不代表法院審理結果。最終的判決結果尚不確定,目前無法預計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後利潤的影響,最終實際影響需以法院生效判決結果爲準。

除韓寒外,此前納微科技也有股權激勵對象離職。邵宏偉於2018年4月從納微科技離職;張彥輝於2021年3月從納微科技離職,並與蘇州納百簽署《出資份額轉讓協議》,約定將其持有的蘇州納研0.84萬元出資份額轉回給蘇州納百。

8月30日,納微科技發佈員工股權激勵計劃,對2017年12月制訂併發布執行原股權激勵計劃予以修訂。其中提到,激勵股份《授予協議》簽署之日起,激勵對象應至少持續爲集團服務滿八年。激勵對象在服務期內離職的,其持有的尚未轉讓售出的激勵股份將按照相應的原則和順序進行處理,前期已經批准可以繼續持有的離職員工除外。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500687043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