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榮枝案二審庭審現場。 江西高院 圖

勞榮枝案二審宣判後,江西高院對勞榮枝的死刑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覈准。勞榮枝二哥勞聲橋稱,勞榮枝當庭表示不服二審判決,要進行申訴。

12月7日晚,勞榮枝的二哥勞聲橋告訴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他們委託勞榮枝的二審辯護律師吳丹紅以及律師劉昌松爲死刑複覈階段的辯護律師,目前已簽好委託書。

12月6日下午,辯護律師在南昌市第一看守所會見了勞榮枝,勞榮枝精神狀態一般,澎湃新聞委託律師代問了勞榮枝十個問題(“問答”內容見文末)。辯護律師稱,媒體所提這些問題,她彷彿心中早有答案,基本上是不假思索即回答出來。

在二審庭審中,主要圍繞江蘇常州案和安徽合肥案展開辯論。檢辯雙方就兩起案件中的證據展開了多輪質證,交鋒激烈。辯方認爲,現有證據以主觀證據爲主、客觀證據缺失,並不能證明勞榮枝與法子英有共謀殺人的行爲。檢方則認爲,綜合全案證據事實,勞榮枝在各個案件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和法子英是合作關係,構成故意殺人。

針對媒體披露出的庭審內容及此次勞榮枝的回答,12月8日,澎湃新聞採訪了犯罪心理學方面的專家,他們分析了勞榮枝與法子英之間的關係、勞榮枝當前呈現的狀態等方面,試着瞭解勞榮枝的行爲心理。

談案情否認共謀殺人

與此前在庭審中的辯解相似,勞榮枝依然稱承認自己有罪,但罪不至死。她稱,她想對所有的受害者家屬道歉,“非常抱歉,我當時完全被法子英操控,沒有辨別能力。直到逃離他之後,我才恢復正常。”

在二審庭審中,勞榮枝承認自己參與了綁架、搶劫,但對於故意殺人的指控,否認參與合謀,稱是當年身體和心理遭到法子英的脅迫。此次被問到爲什麼說法子英脅迫她時,勞榮枝仍稱,“我要是不跟他,他就造謠我在外面賣淫嫖娼,毀我在家鄉的名譽,恐嚇要殺我全家……”另在二審庭審中,勞榮枝推翻了自己此前在偵查階段的供述,否認自己參與、共謀殺人。

被問到事發後爲什麼選擇逃亡,途中是否想過自首時,勞榮枝稱:“我知道法子英的所作所爲,尤其是聽到小木匠被殺的慘叫,我畢竟參與其中,自己不是很懂法律,因此很害怕投案的後果,怕和警方說不清。”

關於勞榮枝稱遭到脅迫等說法,江西省高院認爲,在故意殺人、搶劫、綁架共同犯罪中,勞榮枝積極實施物色、誘騙、捆綁、看管、威脅被害人,踩點、取款、購買作案工具等行爲,與法子英分工明確,相互配合,構成共犯,且獨立性較強,作用明顯。二人在長達四年的時間內輾轉多地實施多起犯罪,無證據證明勞榮枝受到法子英精神控制和脅迫,勞榮枝在共同犯罪中亦起主要作用,應依法認定爲主犯。

勞榮枝爲何翻供、爲何不自首、爲何不逃離法子英?湖北省警官學院犯罪心理學專家徐俊文教授分析認爲,勞榮枝或存在僥倖心理和畏罪心理。她希望通過翻供,減輕罪責,留條命。一個普通人真正面對即將來臨的死亡,存在強烈的生的慾望,翻供是活下去的可能途徑。

勞榮枝沒有選擇自首或者悔罪,而是選擇隱匿下來保全自己,繼續生活。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皮藝軍認爲,雖然勞榮枝也在被捕後表達了對受害者家屬的懺悔,但在此前,這種悔意並沒有足夠強烈到能夠喚起她的良知,或者說不足以壓倒她逃避懲罰的動機。“如果僅僅是偶爾的(犯罪)情況,還有被脅迫的可能,但如果是長期的實際參與犯罪,很難自圓其說。”皮藝軍說,這也體現了勞榮枝犯罪的主觀惡性。

談與法子英的關係

被問及當年和法子英的關係時,勞榮枝稱,她被法子英幾次強姦致懷孕、墮胎,“不敢和家裏說,只能找他。後來他藉口找工作,將我騙離家鄉,他一直非常暴力,我也一直想離開他,但是沒辦法。”

勞榮枝還說:“或許有段時間,我和他算男女朋友?雖然他一直對外聲稱男女朋友,我不確定。”

被問及如何看待法子英這個人,是否後悔與他認識時,勞榮枝稱,“他對我的傷害太大了,我都不敢提他的名字,以至於後面公安訊問我的時候,我一聽到或看到他的名字都會崩潰。如果有來生,我希望自己從未遇到法子英這類人,但這麼說有什麼用呢。”

一審判決認定,勞榮枝與法子英(已判決)系情侶關係。

勞榮枝與法子英相識於1993年。勞榮枝在一次朋友的婚禮上遇見了比她大10歲的法子英。當時,法子英已經成家,有一個9歲的女兒。30歲的法子英已是劣跡斑斑:15歲那年,法子英因搶劫、流氓罪被勞教3年,出來後很快又因搶劫、傷害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後來改判爲8年。而勞榮枝對法子英的這段過往充滿了“崇拜”,甚至把他奉爲“英雄”。

法子英曾對其法律援助律師自述,那場婚禮結束後,他曾騎着摩托送勞榮枝回家,這令她感動,此後勞榮枝便一直追隨他。

但在二審庭審中,勞榮枝沒有提起法子英當年吸引她的地方,也沒有闡述爲什麼她會放棄體面的教師工作,死心塌地地選擇這個有犯罪前科的人一起亡命天涯。

如何看待勞榮枝選擇“追隨”法子英,併產生崇拜情緒?徐俊文分析,勞榮枝成長階段可能受電視放映武打片、武俠片的影響有關,法子英打打殺殺的犯罪行爲,在勞榮枝眼睛裏就是“俠士”一般,另外她的成長階段有“犯罪光榮”的社會暗流,一些勞改釋放犯因有坐牢的經歷,不以爲恥,反而炫耀。

對法子英產生“崇拜”思想,徐俊文認爲或存在以下三種可能:一是勞榮枝選當年的幼稚。不明白什麼是真善美,什麼是假醜惡,什麼人值得崇拜;二是法子英雄性激素的吸引。法子英的雄性激素是一個綜合概念,他有取悅女人的“獵豔手段”,比如開着時髦的摩托車帶她兜風。法子英時年30歲,已婚,有取悅女人的能力,能將19歲的少女勞榮枝玩於股掌之上。但從勞榮枝案來看,可以解釋她的系列異常行爲;三是法子英所謂的“敢打敢衝”,可以給軟弱的少女勞榮枝撐起保護傘。

皮藝軍分析,人在產生羞恥心和罪惡感之時,就會中止自己的行爲。比如小孩偷東西時,一般情況下他/她會產生這樣一種對越軌行爲(是指偏離或違反一定社會行爲規範的行爲)的罪惡感,但如果孩子的父母鼓勵他/她這樣做,孩子就可能不會產生罪惡感。

勞榮枝對法子英的所謂“崇拜感”可能是她認識法子英之時便存在,併成爲她此後種種行爲的思想根源。這種所謂的“崇拜”以及對他行爲的耳濡目染帶來了一種負向理念——即“越軌”是有道理的,以此讓自己的行爲合理化。“比如,有些犯罪者可能會產生‘我搶你東西,是因爲你有錢;我殺你,是因爲你反抗這樣的邏輯。’”

“如果犯罪者把自己的行爲合理化,便很難喚起良知,產生罪責感。”皮藝軍說。

從一審、二審庭審勞榮枝的說法來看,她對法子英產生了“愛、恨、依賴”等多種情緒。

對此,皮藝軍認爲,從法子英和勞榮枝的相關案件可以看出,法子英對受害者有着強烈的控制慾,需要掌控受害者的生命、財產,這種控制慾同樣投射在勞榮枝身上,因此造就了勞榮枝對其複雜的情感。

“從犯罪學的角度來說,有些犯罪者會通過讓受害者參與犯罪等方式製造恐懼,讓其產生‘斯德哥爾摩’情結,害怕的同時又有依賴。”皮藝軍說,在特定情況下,有些受害者不得不服從犯罪者,不服從可能就會死,但在勞榮枝一案中,勞榮枝對法子英是有崇拜情緒在的,也實際協同參與了一系列的殺人案件,包括前期的通過“仙人跳”的方式吸引受害者。

另一方面,勞榮枝和法子英並不是剛在一起時便聯手犯罪,勞榮枝曾稱,自己多次遭到法子英強姦和毆打。皮藝軍認爲,在勞榮枝和法子英之間有一個長期磨合的過程,可能存在包括性暴力在內的多種暴力形式。在逃亡的過程中,他們有可能就是通過這種“模擬暴力”來忘記現實中的危險,這是維繫兩人特定關係的一種手段。

談逃亡和被抓後

據江西南昌中級法院一審認定,1996年至1999年間,勞榮枝與法子英共謀,由勞榮枝在娛樂場所從事陪侍服務,物色作案對象,由法子英實施暴力。二人先後在南昌、溫州、常州、合肥共同實施搶劫、綁架、故意殺人犯罪4起,共致7名被害人死亡。案發後,勞榮枝使用“雪莉”等化名長期潛逃,於2019年11月28日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

勞榮枝稱,逃亡的20年裏,她一直都在廈門,“我從心底裏只想做個擁有平凡生活和穩定居所的百姓,我從來都不是一個追求奢侈生活的人,我不怕生活和工作的苦累。到了廈門後,我便參加了各種工作,做過大概四個月的沙茶麪小喫、半年以上的炸鮮奶、一年半餐吧的服務員、錶行的銷售......”

她稱,在看守所時,每天除了工作外,還可以看書、看電視。她看了很多書,她傾向於文學類的書籍。

當被問到有什麼話想對哥哥或者其他家人說時,勞榮枝說:“希望家人們照顧好身體,希望哥哥姐姐的孩子們都能好好學習,考個985,至少考個211。如果考不上的話,對女孩,我建議去考造價師;男孩,我建議去考建造師。這些都很好就業,工資也不錯,比考研性價比高。”

被問及其自己還有什麼願望時,勞榮枝稱:“我沒結過婚。(曾)希望我的另一半隻要有上進心就好,就算日子苦一點都無所謂;我也想做一份正常的工作,我很擅長和人打交道,我覺得做個銷售就很適合我。”

從上述說法可以看出,勞榮枝想過平靜的生活。

徐俊文認爲,勞榮枝想通過上述言行打動法官、求生活命。他進一步解釋,這些說詞無一例外的想告訴法官,她有長處,有正能量,期待給予過正常生活的機會。另一方面,勞榮枝在廈門的十多年,擔驚害怕之餘,應該也享受了作爲一個漂亮女人的一些美好,讓她不忍就死。而且法子英已被處決,死無對證,她可以很方便地將一切罪責推脫給法子英。

皮藝軍分析認爲,不管勞榮枝是否曾經選擇教師職業,她內心並不滿足這種所謂的平靜生活,認識法子英之後,通過這個偶然的機會,喚醒了她內心的狂野追求:尋求刺激、釋放壓力。

看守所中,勞榮枝還列舉了種種自己未曾實現的願望,以及對家人的子女的期望。皮藝軍認爲,在外顛沛流離的過程中,勞榮枝算有豐富的人生閱歷,看似“天真”的話語並不一定是真實的,也可能是通過這種方式把自己裝扮成爲一個無辜或是被脅迫的對象。

“很多犯罪嫌疑人逃亡過程中,很難承受被追捕的驚恐情緒,甚至產生潛意識,希望自己早點被抓,反而會鬆一口氣。”皮藝軍認爲,但勞榮枝能夠承受這種壓力,且近期被捕後在看守所中還能看文學類的書籍,可能是進入了一種愚昧或者麻木的狀態,也可能是因爲她一直生活在自己的圈子裏,價值觀便是自己過得好、跟想待的人待在一起,想做的事情就能做就行,如果她沒有接觸過正常人的社會,情感便很可能是單薄的,沒有倫理心、同情心和憐憫心。

“如果她沒有建立基本的良知體系,就不會有懺悔心,沒有懺悔,也就認爲自己無罪,就會把自己完全擺在一個被脅迫的,無辜的甚至被害的位置上,在和法子英的長期相處中,她缺乏正向的刺激,所以很可能,她那種負向的人生觀已經非常牢固了。”皮藝軍說。

(本文內專家分析觀點,目的是爲讀者提供多元視角,具體案情、結論以法院公佈爲準)

以下是記者通過律師代問的十個問題以及勞榮枝的回答:

一、當年你和法子英之間是怎樣的關係?

勞榮枝:被法子英幾次強姦致懷孕、墮胎後,我不敢和家裏說,只能找他。後來他藉口找工作,將我騙離家鄉,他一直非常暴力,我一直也想離開他,但是沒辦法。或許有段時間,我和他算男女朋友?雖然他一直對外聲稱男女朋友,我不確定。

二、對於南昌、合肥等地發生的命案,你對案件的當事人或當事人家屬有什麼想說的?

勞榮枝:我想對所有的受害者家屬道歉,非常抱歉。我當時完全被法子英操控,沒有辨別能力。直到逃離他之後,我才恢復正常。

三、在二審庭審中,你承認自己參與了綁架、搶劫,但對於故意殺人的指控,否認參與合謀,說是當年身體和心理遭到法子英的脅迫。爲什麼說法子英對你進行了脅迫?

勞榮枝:我要是不跟他,他就造謠我在外面賣淫嫖娼,毀我在家鄉的名譽;恐嚇我殺我全家,尤其用雷鳴案做例子。(注:雷鳴案,是1993年發生在江西九江的惡性案件,雷鳴因爲女友及家人不同意和其在一起,把女友及其父母,以及其他家人共5人全部殺死。)

四、事發後,你爲什麼選擇逃亡,途中是否想過自首?

勞榮枝:我知道法子英的所作所爲,尤其是聽到小木匠被殺的慘叫,我畢竟參與其中,自己不是很懂法律,因此很害怕投案的後果,怕和警方說不清。

五、逃亡的20年裏,你做過哪些事情?

勞榮枝:逃亡的20年裏,我一直都在廈門。但我從心底裏只想做個擁有平凡生活和穩定居所的百姓,我從來都不是一個追求奢侈生活的人,我不怕生活和工作的苦累。到了廈門後,我便參加了各種工作,做過大概四個月的沙茶麪小喫、半年以上的炸鮮奶、一年半餐吧的服務員、錶行的銷售......

六、被羈押期間,你做了哪些事?

勞榮枝:我覺得我對不起很多人,尤其是被害人和家屬。公安在訊問我的時候,讓我籤筆錄,我對上面的記載不認可,他們就呵斥我。我感到害怕,認不認可的內容我都簽了,你們調出監控就可以看到事實。

我在看守所的時候,每天除了工作外,還可以看書、看電視。我看了很多書,比如《貨幣戰爭》《活着》《柴靜自傳》《追風箏的人》《百年孤獨》《文化苦旅》等,我傾向於文學類的書籍。

七、你有什麼話想對勞二哥或者其他家人說的嗎?

勞榮枝:希望家人們照顧好身體,希望哥哥姐姐的孩子們都能好好學習,考個985,至少考個211。如果考不上的話,對女孩,我建議去考造價師;男孩,我建議去考建造師。這些都很好就業,工資也不錯,比考研性價比高。

八、你還有什麼願望?

勞榮枝:我沒結過婚。希望我的另一半隻要有上進心就好,就算日子苦一點都無所謂;我也想做一份正常的工作,我很擅長和人打交道,我覺得做個銷售就很適合我。

九、你如何看待法子英這個人,後悔與他認識嗎?

勞榮枝:他對我的傷害太大了,我都不敢提他的名字,以至於後面公安訊問我的時候,我一聽到或看到他的名字都會崩潰。如果有來生,我希望自己從未遇到法子英這類人,但這麼說又什麼用呢。

十、你認爲自己是一個罪人嗎?

勞榮枝:我承認我有罪,但罪不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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