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中國網財經

中國網財經12月12日訊 信用中國近期發佈的消息顯示,合肥瑞遠置業有限公司因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相關條款被罰2萬元。

據處罰信息,合肥瑞遠置業有限公司在“錦繡首璽”營銷中心內設立的“購買錦繡首璽底復的八點理由”廣告展板中將“合肥四十八中濱湖校區”作爲“錦雲閣”住宅項目教育資源進行廣告宣傳表述不準確、不清楚、不明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第(一)項,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對其處罰2萬元。

重慶華宇集團債券2022年中期報告曾提到,合肥瑞遠置業有限公司是其持股60%的重要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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