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證券日報

本報記者 張 敏 見習記者 彭衍菘

12月15日,大燁智能收到深交所關注函。根據關注函,大燁智能被要求進一步披露全資子公司江蘇大燁智慧能源有限公司(下稱“大燁智慧能源”)近日簽訂的框架協議詳細信息等情況。

《證券日報》記者就關注函事宜致電大燁智能,公司相關人士向記者表示,以後期披露的關注函回覆公告爲準。

大燁智慧能源引關注

據公開信息,剛剛於今年8月份成立的大燁智慧能源,業務主要圍繞分佈式儲能相關產品。據披露,截至12月11日,公司自研的部分戶用儲能電池產品已經通過了多項認證,並與相關合作方簽訂了涉及金額不低於1億元的“訂單”。

根據關注函,交易所要求大燁智能說明大燁智慧能源成立以來經營開展情況、最近一期(末)主要財務數據、人員構成、研發團隊背景、研發等資金投入情況、生產線建設投入情況、擁有的專利和專有技術、主要產品和業務領域、相關行業的技術門檻及競爭情況等。

此外,交易所要求大燁智能披露,公司及大燁智慧能源是否具有“戶用儲能電池(低壓、高壓)、混合逆變器、戶用光儲一體機、智慧能源管理系統、工商業儲能解決方案”等業務領域相關項目經驗、技術專利、管理經驗、人力資源、具體可量產產品以及生產能力等。

大燁智能披露,截至12月11日,大燁智慧能源自研的部分戶用儲能電池產品已通過IEC62619/CE/UN38.3等認證,三相混合逆變器通過IEC62109/EN50549/CE等認證。對此,交易所還要求上市公司說明,其所稱前述通過的認證標準的申請程序、認證方式、審覈標準等主要信息,是否爲市場主流或必要的認證標準,是否爲同行業公司普遍能夠獲得通過的認證;請說明大燁智慧能源在成立時間較短的情況下即有多項產品獲得重要認證的原因及合理性,相關核心技術、專利的來源,以及是否存在權屬糾紛等。

透鏡研究創始人況玉鏡認爲,大燁智慧能源成立幾個月就拿到訂單,上市公司需要向投資者說明訂單的合理性。

要求說明訂單合理性

大燁智慧能源簽署金額不低於1億元訂單的合理性也引發了交易所關注。

根據關注函,交易所要求上市公司結合與大燁智慧能源簽署《採購框架協議》的交易對手方的具體信息,包括公司名稱、成立時間、主營業務經營情況、市場地位、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財務數據、歷史主要項目成果,以及本次擬採購大燁智慧能源具體產品、用途、數量、交付期限等信息,補充說明相關交易對手方是否有真實的採購需求、支付能力,其選擇大燁智慧能源合作的原因及合理性,大燁智慧能源是否有穩定量產相關產品的能力。

對此,況玉鏡認爲,大燁智能子公司大燁智慧能源成立後,迅速拿到大額訂單,很難用常規的商業邏輯解釋。

北京威諾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兆全表示:“若監管質疑問題屬實,上市公司不僅違反了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還涉嫌違反《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券法》相關規定,涉嫌構成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及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或誤導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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