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爲排隊插隊問題起糾紛,兩家人大打出手無人敢上前勸架,其間有小孩一直在哭着喊爸爸媽媽……”近日,一網友用手機拍攝一則多人打架互毆的視頻,將其發佈在某短視頻平臺上,並打上“反對一切暴力行爲”等標籤。該視頻一經發出即引發熱議,短時間內評論數過萬。

類似的曝光視頻,很多人在刷短視頻時都見到過。隨着智能手機及短視頻平臺的發展,近年來有不少社會熱點事件,都是這樣由手機拍攝視頻曝光發酵而來的,如“高鐵霸座男”等。

然而,隨着這類曝光視頻越來越多,甚至成爲“流量密碼”,人們不禁要問:拍攝視頻曝光是否會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有些拍攝者對視頻進行剪輯、文字引導,甚至高呼進行“人肉搜索”,又是否違法?

帶着這些問題,記者展開了調查採訪。

視頻曝光成爲常態

涉嫌侵害他人權益

“我們孩子怎麼沒教育好,你要有意見就去找警察”“你要是敢罵人我就罵死你,真沒有教養”……今年8月,在高鐵上因小孩吵鬧,一名女乘客出聲制止,從而引發該女子與3名家長之間的罵戰,雙方言語中都帶了不少具有威脅、侮辱性的詞彙。

其過程被一名女乘客用手機拍攝下來,上傳至短視頻平臺,熱度很快發酵起來,相關話題衝上熱搜,大量評論對孩子家長口誅筆伐。因視頻中3名家長的面部清晰可見,有網友將這3人的正臉畫面剪輯出來,配以“沒素質的一家人”等文字,號召網友進行“人肉搜索”。

事件持續發酵後,那位拍攝上傳視頻的女乘客呼籲“懇請大家不要網暴,他們罪不至此”,並刪掉了相關視頻。

在社交平臺、短視頻平臺,類似的曝光視頻不勝枚舉。記者近日隨機採訪了北京、天津、陝西等地近30位網民,受訪者均表示在上網過程中刷到過甚至經常刷到這類曝光視頻,內容包括當衆罵戰、打架、公共場所不文明行爲等。

來自陝西西安的王女士告訴記者,她有時外出遇到路人吵架或者爭執等情況,也會下意識地拿出手機拍攝記錄。“有一次我乘坐公交時,遇到一個大媽和一個女生因爲讓座問題起了爭執,大媽罵得挺難聽,我就拿出手機拍了下來,發到網上曝光那個蠻橫的大媽,不過沒幾個人看。”

多名受訪者說,刷到這類曝光視頻時,第一感受是這些不文明行爲令人憤慨、應該被譴責。至於視頻是否客觀真實反映了當時的情況,拍攝上傳這類視頻是否侵權等,這些問題基本不會去想。

也有受訪者提出,曝光揭露不文明不道德行爲是正義之舉,維護的是公共利益。

“民法典規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任何人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北京理工大學法學院教授孟強說,未經同意而擅自通過手機拍攝他人的肖像、錄製他人視頻,這些行爲一般都不屬於民法典中規定的爲維護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權人的合法權益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的合法行爲,因此構成對他人肖像權的侵犯。

“如果拍攝者將拍攝的他人照片或視頻上傳到網上,則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權、隱私權和個人信息權益,極有可能對他人的生活、工作和學習等造成嚴重影響。”孟強說,受害人有權要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包括精神損失)等民事責任。

北京瀛和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曉增告訴記者,即使是打架鬥毆、違章停車等極可能違法違規的行爲,他人的拍攝行爲也僅應限制於拍攝後提交給有關部門進行舉報。如拍攝者在社交平臺上進行曝光,對被拍攝的個人信息要作模糊處理,否則可能違反個人信息保護法、侵犯隱私權。

剪輯加工吸引流量

不符事實誤導輿論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隨着手機曝光類視頻愈加常見,一些人開始藉着所謂曝光自己眼中的不文明或違法違規行爲,對所拍攝的視頻進行剪輯、加工以吸引流量、引導輿論,有些剪輯和加工後的視頻與客觀事實嚴重不符。

今年1月,有網友在某短視頻平臺發佈一條“保定女大學生擺攤掙生活費被同行毆打”的短視頻,將當事女子描述成經濟困難的大學生,因生意好遭販賣熟食的中年夫妻嫉妒、毆打,打人者被警方帶走。被指毆打大學生的溫先生隨即被大量網友謾罵,甚至有人打電話去辱罵。

然而事情很快反轉,現場多名目擊者現身說道:涉事的女子和男子都是小區居民,女子並不是大學生。雙方爭執是因爲女子擺攤佔地擋住了男子攤位,並沒有發生肢體衝突,警方到場後,也只是對雙方進行了調解,並沒有帶走男子。

在另一則曝光視頻中,發佈者編輯了包含“司機拒載短途乘客”“隨意趕人下車”“職業素質低下”等內容進行發佈,並公佈了司機陸某及其客車的信息和相關圖片,引來大量網友圍觀、評論及辱罵。之後,陸某多次接到陌生人打來的辱罵和騷擾電話,出車時也會遇到有人當街辱罵自己。

原來,今年年初,陸某駕駛客車經過A站時,小七(化名)上車,打算在C站下車。當客車行駛至B站時,陸某告知乘客該車準備先行開往E站接客再去往C站,小七借陸某的電話與父母通話後表示不想前往E站,隨即下車。小七監護人伍某認爲陸某行爲有問題,於是發佈上述曝光視頻。陸某多次要求伍某刪除視頻,伍某均未予理睬。

陸某無奈之下將伍某起訴至法院,後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一致協議,伍某刪除視頻,向陸某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元。

在王曉增看來,一些拍攝者在拍攝視頻時,依靠視頻剪輯或文字引導,片面地對他人的某種行爲進行定義和曝光,甚至有意引導進行“人肉搜索”等,這種行爲不能真實反映客觀事實,摻入拍攝者的主觀傾向甚至不正當目的,誤導社會受衆,可能引發不健康情緒,既不講公德,也有違法律的誠信原則,還可能侵害他人名譽權等民事權利,甚至構成侮辱、誹謗罪。

壓實平臺義務責任

防止曝光視頻氾濫

實際上,記者查閱多個社交平臺、短視頻平臺的用戶須知、個人隱私保護等規定發現,平臺均明確禁止惡意曝光他人隱私的行爲,同時規定了視頻內容可能涉嫌侵權時的舉報流程等。

某短視頻平臺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確實存在大量手機曝光類視頻,面對這類視頻,平臺高度重視個人隱私等權益保護。首先,會對明顯曝光他人身份證件等個人隱私信息的視頻做主動干預;其次,如果用戶發現他人隱私行爲被不當曝光,可以進行舉報投訴,如果構成有效舉報,則下線視頻,並根據舉報情況、平臺規則對賬號作出禁言、封號等相應處罰。

對於煽動用戶進行“人肉搜索”等行爲的視頻及言論,該負責人說,平臺絕不姑息,會嚴肅處理,並對可能存在被網暴風險的用戶發送提示——可自行設置賬號評論和私信權限,避免風險。

該負責人提到,平臺近年來安排專人關注和處理平臺上出現的侮辱謾罵現象。今年6月,平臺正式上線屏蔽和舉報不當評論、私信臨時對話、一鍵防暴等新功能。同時,針對手機曝光類視頻,視頻審覈部門在審覈過程中也會更加註重保護用戶個人隱私。

“手機拍攝視頻曝光的現象愈加氾濫,往往伴隨着對他人肖像權、隱私權、個人信息等合法權益的侵害。對此,各內容發佈平臺、社交平臺應當依法履行義務、承擔責任。”孟強說。

孟強認爲,平臺對於明顯屬於侵權的內容,應當主動採取措施,進行刪除、屏蔽、下架等,未採取必要措施的,平臺應當與上傳侵權信息的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權利人如果發現有人在網絡上發佈了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視頻等內容,有權通知平臺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平臺接到通知後,應當及時將該通知轉送給發佈者,並根據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和服務類型採取必要措施,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網絡時代,應不斷加強法治教育,讓更多人認識到曝光行爲需要在法律約束下進行,提高公民法治素養,讓大家能夠判斷自己的行爲是否恰當、合理、合法,自覺抵制可能給他人帶來侵擾的行爲。”中國傳媒大學文化產業管理學院法律系教授李丹林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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