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3日,黑龍江省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系統,對鶴崗市委原副書記、市長梁成軍貪污、受賄、濫用職權、鉅額財產來源不明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依法以貪污罪判處被告人梁成軍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一百萬元;以濫用職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以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五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在案扣押的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追繳,貪污部分發還被害單位,受賄部分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經審理查明:2013年至2016年,被告人梁成軍利用擔任鶴崗市委副書記、市長職務上的便利,單獨或夥同他人侵吞公款共計人民幣1.01億餘元;2011年至2016年,梁成軍利用擔任鶴崗市紀委書記、鶴崗市委副書記、市長職務上的便利,爲有關單位及個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職務調整及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666萬餘元;2015年至2016年,時任鶴崗市委副書記、市長的梁成軍濫用職權,違規向企業出借政府資金,造成財政資金損失共計人民幣6000萬元;梁成軍的財產和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尚有價值人民幣2693萬餘元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此外,梁成軍到案後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爲,經查證屬實。

雞西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爲,被告人梁成軍的行爲構成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應予數罪併罰。梁成軍貪污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論罪應當判處死刑。鑑於梁成軍具有立功情節,犯罪所得大部分被追繳,具有法定、酌定的從輕處罰情節,對其判處死刑,可不立即執行。綜合考慮全案犯罪事實、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總檯記者 郭曉光)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