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上委派我到宜春任市委書記,想到自己年齡已經過了55週歲,宜春可能是最後一站,我心裏面想的更多的是,怎麼樣來早出政績、快出形象。”12月24日晚,江西省紀委省監委聯合江西廣播電視臺攝製的四集電視專題片《“趕考”路上》第二集《以案促治》播出,宜春市委原書記顏贛輝出鏡懺悔,講述了自己扭曲的政績觀。

顏贛輝出生於1962年2月,江西崇仁人,曾任上饒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宜春市委常委、副市長,萍鄉市委副書記,景德鎮市市長,上饒市市長等職,2017年任宜春市委書記。

在顏贛輝的違紀違法行爲中,最突出的就是違反政治紀律,他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容易出政績的面子工程上。在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等重大決策部署中,不堅決、打折扣、搞變通。辦案人員指出:“顏贛輝在宜春(推動)做了很多項目,這些項目大多是在他錯誤的政績觀下盲目決策的。”

2018年,宜春建設教體新區項目。這個項目事先沒有按照工作程序徵求有關部門意見,也沒有進行充分的論證,而是由顏贛輝一意孤行拍板決定,並且他自己擔任教體新區項目建設總指揮,很多決策都繞開了市委市政府的集體決策。教體新區一期的計劃總投資達130餘億元,遠遠超過了地方財力,其中還有不少屬於重複投資建設。比如,有所學校花3億元在縣裏建好了校區,使用不到5年就被要求從縣裏搬遷到教體新區,新校區又投入了17億元。

“宜春市當時盲目舉債上項目,攤子鋪得大,寅喫卯糧,大量的財政資金投入了這些面子工程,擠佔了民生領域的資金,導致市民停車難、出行難、如廁難、上學難、休閒運動難等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辦案人員介紹。

專題片還披露,顏贛輝對民營企業主親清不分,搞親疏有別,與少數民營企業主經常喫喫喝喝,收受賄賂後就打招呼、快服務、亂服務,對其他沒有利益往來的企業主卻不聞不問。

教體新區項目中,規劃了對一些配套項目進行改造。有一片商業區面積大概100畝,是宜春一個商人的產業,原本不屬於教體新區配套項目改造範圍,爲了使這100畝土地也納入規劃,達到由政府出資、個人受益的目的,該商人專門請顏贛輝到家裏喫飯,飯後送給顏贛輝大量現金。收下這筆錢後,顏贛輝很快就把這100畝土地納入到了教體新區配套項目的規劃中進行改造。

顏贛輝爲了個人利益,隨意變更項目規劃,大幅增加項目建設成本,嚴重損害了國家利益。在顏贛輝的影響下,個別幹部也拿出了兩副面孔,對顏贛輝關心的企業格外熱情,對其他企業則是另一種態度,惠企政策只是掛在嘴上而不能落地。

2020年6月,江西省紀委監委發佈顏贛輝接受審查調查的消息。2021年2月,顏贛輝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同年4月16日,新餘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對被告人顏贛輝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對顏贛輝受賄所得贓款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7年至2020年,被告人顏贛輝利用擔任宜春市委常委兼副市長,萍鄉市委副書記,景德鎮市委副書記、市長,上饒市委副書記、市長,宜春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企業經營、融資貸款、項目規劃開發、股權收購、職務提拔、崗位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並利用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爲,爲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2611.924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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