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曉雲

12月25日晚間,ST安信(600816.SH)公告稱,爲適應公司發展需要,公司擬將名稱由“安信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爲“建元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簡稱擬變更爲“建元信託(ST建元)”,證券代碼“600816”保持不變。

同日,另一則《關於與信託保障基金簽署<債務和解協議之補充協議>暨關聯交易的公告》稱,1223日,安信信託召開第九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第九屆監事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與信保基金簽署<債務和解協議之補充協議>的議案》。

2021年723日,公司第八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及第八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公司和中國銀行、信保基金簽署<債務和解協議>的議案》,同日,公司與信託保障基金簽署了《債務和解協議》。

《債務和解協議》簽署時,信託保障基金並非公司的關聯方,當次交易不構成關聯交易,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20229月,國之傑所質押的14.55億股安信信託股份的全部權利轉移給信託保障基金,信託保障基金變更爲公司第一大股東,成爲公司的關聯方。

公告稱,爲進一步推動雙方之間債務和解工作,經公司與信託保障基金友好協商一致,雙方擬簽署《債務和解協議之補充協議》,對《債務和解協議》中的相關約定進行修改。

鑑於信託保障基金目前持有公司26.60%股份,是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本次交易構成關聯交易。

《補充協議》的主要內容有兩項修改:

1、《債務和解協議》中原第2.4(a)條“雙方同意,上述第2.3(a)項和第2.3(b)項任意一 項條件至遲未能在20221231日完成的,構成信託保障基金和解協議項下債務和解失敗”被刪除並被替換爲以下內容:

“雙方同意,第2.3(a)條至遲未能在20221231日完成或砥安根據第2.2(a)(ii)條認購安信信託非公開發行股票的非公開發行程序被安信信託主動終止或者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不予覈准,構成本協議項下債務和解失敗。”

2、《債務和解協議》中原第2.3(e)條“如第2.3(a)條所列條件已經滿足,且安信信託的 淨資產於20219月至11月連續三個月末爲負值、預計202112月末不能轉正的情況下,安信信託與和解方信託保障基金可就提前豁免部分剩餘的待和解債務進行協商”被刪除並被替換爲以下內容:

“如第2.3(a)條所列條件已經滿足,且安信信託的淨資產於20229月至11月連續三個月末爲負值、預計202212月末不能轉正的情況下,安信信託與和解方可就提前豁免部分剩餘的待和解債務進行協商。”

此前12月8日,ST安信公告稱,重組方案獲證監會受理。

目前,重組方案已獲得上海銀保監局批覆,並經過一次延期批覆,已獲證監會受理,尚待證監會覈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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