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對滴滴出行、T3出行、曹操出行、萬順叫車、美團打車、首汽約車、如祺出行、享道出行、陽光出行、高德打車、嘀嗒出行、滿幫集團、貨拉拉、滴滴貨運、快狗打車等15家主要交通運輸新業態平臺公司進行了提醒式約談。

約談指出,當前仍有部分平臺公司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存在隨意調整運營規則、侵害從業人員和乘客合法權益、潛藏安全穩定風險隱患等問題,影響交通運輸新業態健康發展。

約談要求,一是要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進一步規範平臺經營行爲,依法合規開展經營,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秩序。二是要做好春運期間客流及醫療和民生物資運輸保障。組織調配充足的優質運力,確保客運服務不中斷、物資運輸不斷鏈,並全力保障好醫療、生活物資運輸需求。三是要落實疫情防控和應急保障要求。落實交通運輸行業疫情防控有關要求,有針對性完善應急預案和處置措施,儲備並及時調度後備運力。四是要維護司機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完善平臺和從業人員利益分配機制,切實保障從業人員合理勞動報酬和休息時間,提升服務能力,確保消費者的投訴、求助得到快速回應和有效處理。五是要強化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進一步強化安全隱患排查和從業人員安全培訓,重點提升防禦性駕駛技能、極端天氣及突發情況應急處置技能,加強運營安全管理,切實保障乘客人身安全。六是要切實維護行業穩定。堅持公平有序競爭,保持經營策略、計價規則的相對平穩,及時瞭解和回應從業人員合理訴求,維護行業穩定大局。

各平臺公司表示,將按照本次約談要求,舉一反三,系統梳理排查整改自身存在的問題,切實履行企業主體責任,依法合規開展經營,做好春運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切實保障消費者和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維護行業安全穩定,推動交通運輸新業態規範健康持續發展。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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