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正在制定調整新冠醫療保障政策的指導文件,並將於近期下發地方。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從“乙類甲管”迴歸“乙類乙管”,新冠感染者的醫療保障政策也面臨新的調整。

近日,針對疫情防控的新形勢,多地出臺了新冠感染的門診、住院以及藥品等方面臨時性醫保報銷政策。第一財經採訪的醫保業內人士表示,新冠1月8日起將回歸“乙類乙管”,國家層面應該儘快出臺醫保報銷的指導性文件,其中,特別需要關注重症患者的醫療費用問題。

《關於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總體方案》提出,對新冠病毒感染者實施分級分類收治並適時調整醫療保障政策。第一財經從知情人士處瞭解到,國家醫保局正在制定調整醫療保障政策的指導文件,並將於近期下發地方。

多地出臺新冠醫保報銷新政策

優化疫情防控措施陸續出臺後,新冠感染者人數大增,所有的定點醫療機構都可以接收新管感染者。爲了應對此類新情況,多地醫療保障部門出臺了臨時性的新冠醫保報銷政策。

第一財經梳理後發現,地方出臺的政策主要是三個方面,一是制定新冠的門診報銷待遇,在普通病的基礎上給予特別的優惠,比如降低或是取消起付線;二是在現有醫保付費方式的標準上,增加住院待遇並建立補償機制;三是臨時將大批新冠用藥納入醫保。

在門診方面,去年12月29日,安徽省醫療保障局、財政廳、衛健委聯合發佈《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門診救治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明確參保人員新冠感染在統籌區域內普通門(急)診治療時,發生的符合新冠病毒肺炎診療方案及其他規定的醫藥費用,納入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支付範圍,不設起付線、報銷限額,報銷比例統一爲70%。2022年12月31日下午,安徽省首筆新冠感染門診報銷結算在合肥市第一人民醫院完成。

針對新冠感染門診費用的結算,上述通知指出,安徽省醫保信息中心優化該省醫保信息平臺的結算系統模塊,統一啓用“新冠門診(1102)”醫療類別,結算新冠感染的門診費用。

遼寧省瀋陽市醫保局將衛健部門確認的具有發熱門診(診室)的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臨時納入醫保門診統籌定點,參保患者發熱就診時簽約即可享受門診統籌待遇,並且免收診查費。

四川省成都市醫保局推動便民發熱診療服務站納入醫保門診聯網結算全覆蓋,並將符合條件的村衛生室等設置的發熱診室(門診),按規定納入醫保聯網結算管理,其間發生的門診醫療費,不納入定點醫療機構城鄉居民門診統籌及一般診療費總控管理。

甘肅省金昌市將在一級醫療機構門診就醫的新冠病毒感染參保居民的門診費用納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基金支付範圍,由醫保基金按100元/人次標準進行補助(不佔用年度普通門診統籌限額),報銷比例爲統籌基金承擔70%,個人自付30%。

在住院待遇方面,金昌市調整新冠病毒感染門診及住院報銷政策。2023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間,經定點醫療機構確診的新冠病毒感染者,在一級醫療機構住院起付標準按50元執行。

瀋陽市對主要診斷爲各類肺炎及其他診斷含新型冠狀病毒感染且符合住院條件的參保患者,在二級及以下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治療時,免收住院起付費用。該市醫保經辦部門按照現有醫保付費方式和標準先行結算,超支部分按總體不低於項目付費的標準給予補償。

成都市將住院牀位加牀納入醫保報銷。在疫情防控新階段下,對超負荷收治住院患者的定點醫療機構,其發生的住院牀位加牀行爲,視爲正常牀位服務納入醫保報銷,不作爲協議管理牀位數考覈事項。

在藥品方面,多個省份將大批新冠用藥納入醫保。陝西省醫療保障局等三單位聯合印發通知將107種中成藥及對新冠病情針對性強、治療效果較明顯的兩類127種藥物臨時納入醫保支付範圍,醫保支付至2023年6月30日,保障確診和疑似患者用藥。

北京市將奈瑪特韋片/利托那韋片及其他6個藥品臨時納入醫保。雲南省醫療保障局將《雲南省新冠病毒感染者用藥目錄(試行第一版)》中的“桑菊銀翹散”等41個藥品臨時納入醫保支付範圍,按甲類藥品管理,進一步滿足民衆就醫購藥需求,減輕新冠感染患者費用負擔。

此外,山東、廣東等地還明確把互聯網診療費用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重症患者費用支付引關注

一位醫保業內人士對第一財經表示,在這段疫情過渡期中,各地執行的政策並不統一。一些地區推出了新冠專門的政策,一些地區還是按照過去三年個人零自付的政策實施,還有一些地區已經實行將新冠按照普通病種來按比例支付。

第一財經就新冠治療的費用問題致電北京市醫保熱線,工作人員表示,北京市仍然在執行個人新冠治療費用“零自付”的政策,在醫院確診或是疑似的新冠患者,治療費用由醫保基金和財政負擔,個人無需支付費用。目前這一政策沒有改變。

福建省泉州市晉江分局於近日提醒市民,若感染新冠病毒可享受醫保待遇。門診方面,參保人員若在醫保定點基層醫療機構就醫,可享受普通門診待遇。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就診,報銷比例爲70%,最高支付限額420元;在全市定點村級醫療機構就診,報銷比例爲50%,最高支付限額50元(單次限報銷10元)。

第一財經採訪的多位醫保業內人士認爲,“乙類乙管”後,醫保的報銷政策也將逐步迴歸常態化管理,即正常納入醫保乙類傳染病的支付管理,患者就醫時根據醫保政策刷卡結算。

一位醫保研究者認爲,新冠實施乙類管理之後,就是要參照醫保對乙類傳染病的支付規則,會有一部分是需要自費的,不太可能像特殊時期一樣100%報銷了。

中國政法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廖藏宜對第一財經表示,醫保的報銷政策也將逐步迴歸常態化管理,但重症患者費用支付仍然需要引起高度重視。

2020年6月發佈的《抗擊新冠肺炎疫情的中國行動》白皮書曾指出,新冠確診患者人均醫療費用約2.3萬元。其中,重症患者人均治療費用超過15萬元,一些危重症患者治療費用高達幾十萬元甚至上百萬元。

按照過去三年的報銷政策,這些重症費用完全由國家承擔。廖藏宜表示,下一步醫保政策調整中,要重點考慮重症患者的費用問題。我國應建立包括正常報銷和臨時救濟在內的多重保障方式,減輕重症患者的醫療負擔。

晉江市規定,如果因感染新冠病毒導致原有基礎疾病加重的,符合晉江市特大病種報銷範圍的,還可在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後,向晉江市醫保經辦機構申請特大病種補助,政策範圍內自付費用可以按照不同病種享受35%~70%的補助。如因新冠病毒感染導致有後遺症的,經定點醫療機構審覈符合辦理條件的,可申請“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門診康復治療”門診特殊病種,相關費用按規定給予報銷。

“對於重症患者,應該建立一個觸發機制,重症患者的治療以及ICU等個人自負費用達到一定額度後,醫保就應該介入,‘乙類乙管’後,醫保報銷政策也應該具有柔性和臨時救濟的原則。”廖藏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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