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曉雲

1月5日,北京證監局公佈6份行政監管措施,劍指包括重慶國際信託在內的國都證券6家股東履責不當行爲。

具體來看,上海北盛企業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上海北盛)、東方創業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下稱東方創業)兩家公司作爲國都證券股東,通過股票質押協議向其他股東違規讓渡表決權等股東權利,被北京證監局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北京證監局要求兩家公司採取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改正違規質押行爲。

重慶嘉鴻盛鑫商貿有限公司(下稱重慶嘉鴻)作爲國都證券股東,未如實向國都證券說明與其他股東的一致行動人關係,同樣被北京證監局責令改正,並要求其真實、準確、完整地向國都證券說明其與其他股東的關聯關係或者一致行動人關係。

北京國瑞金泉投資有限公司(北京國瑞)和深圳市華融泰資產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深圳華融泰)兩家公司也曾通過股票質押協議,向國都證券其他股東違規讓渡表決權等股東權利。

其中,2021年12月,深圳華融泰解除違規質押協議並轉出國都證券股權。2022年6月,北京國瑞解除違規質押協議。因此,北京證監局決定對這兩家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再來看重慶國際信託。北京證監局指出,經查,重慶國際信託作爲國都證券股東,存在以下四點問題:

一是未如實向國都證券說明與國都證券其他股東的一致行動人關係。

二是與具有關聯關係、一致行動人關係股東的合併持股比例可能對國都證券運作產生重大影響,但未通知國都證券。

三是與國都證券多名股東通過股票質押協議違規約定讓渡表決權等股東權利,擴大你公司作爲國都證券股東的影響力。

四是利用對國都證券經營管理的影響,進行不當關聯交易獲利。

北京證監局稱,上述問題違反了《證券公司治理準則》第十條,《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第四條第一款、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第(五)項相關規定。根據《證券公司股權管理規定》第三十七條的規定,決定對重慶國際信託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北京證監局要求,重慶國際信託應採取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改正違規質押行爲,依法合規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未經批准不得成爲證券公司主要股東及實際控制人。

天眼查APP顯示,國都證券的第一大股東爲中誠信託,持股比例爲13.33%。而本次北京證監局點名的6家公司中,重慶國際信託爲第五大股東,持股比例爲5.28%,東方創業爲第七大股東,持股比例爲5.13%,重慶嘉鴻持股比例爲3.77%。

此外,國都證券還有兩大股東與重慶國際信託有關聯。

國都證券的第四大股東同方金融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爲5.95%,其持有同方國信投資控股有限公司 26.32%的股權,同方國信投資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重慶國際信託66.99%的股權。

第八大股東天津重信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爲4.71%,其持有重慶國投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100%的股權,重慶國投股權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重慶國際 2.05%的股權。

因此,疊加這些表決權,重慶國際信託的股東影響力已超過國都證券的第一大股東中誠信託。

值得注意的是,重慶國際信託的董事長爲翁振杰,同時也是國都證券的董事長。

2017年,國都證券時任董事長王少華傳出失聯消息。彼時國都證券由第七大股東重慶國際信託(當時持股4.72%)董事長翁振杰暫代董事長職務,該次代行由“半數以上董事共同推舉”而進行。

2020年4月,翁振杰被正式選舉爲國都證券董事長。這一年,重慶國際信託還增持3293.9萬股國都證券股份,自第七大股東昇至第五大股東(持股5.28%)。

官網顯示,重慶國際信託成立於1984年10月,註冊資本金3500萬元。2002年1月,公司引入戰略投資者,進行增資改革,成爲首批獲准登記的信託公司。經過五次增資,重慶國際信託的註冊資本金達150億元,爲目前行業之最。

2021年,重慶國際信託實現營業收入77.42億元,淨利潤20.52億元;實現信託業務收入133.66億元、淨利潤116.64億元。截至2021年末,公司信託資產總額爲2011.39億元,淨資產達282.93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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