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新闻客户端消息,首都之窗网站刊登公告,对《北京市公安局户口迁移进京许可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

据悉,《北京市公安局户口迁移进京许可工作规范》的起草,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外省市户口亲属投靠迁移进京许可工作。

《规范》共六章二十七条,从保障公民权利的要求出发,立足户口审批现实及可能存在的情形,从程序上对户口迁移进京审批作了较为明确、具体的规定。

其中,第一章总则,主要规定了户口迁移许可的制定依据及适用范围、受理条件等内容;第二章审批程序,主要规定了户口迁移许可申请、受理、陈述申辩、审批等内容。明确了公安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户口迁移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单位户口专用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同时,关于审批和告知时限、听证程序、监督检查等,也都有明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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