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雲南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黃毅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指定,由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審查起訴。近日,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已向重慶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黃毅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黃毅,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檢察機關起訴指控:被告人黃毅利用擔任中共雲南省保山市委書記,雲南省政府祕書長,中共雲南省委常委、統戰部部長,雲南省政協副主席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總檯央視記者 程琴)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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