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团结报

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电动自行车生产、消费和出口国,但经调查研究发现,目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与电动自行车产品标准的矛盾,以及一定程度上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空白。 

建议 

尽快出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国家强制性标准,并列入国家强制性3C认证产品名录。尽快在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7761-2018)中增加后排座椅的相关内容。尽快参考汽车儿童安全座椅的相关内容,制定电动自行车儿童安全座椅国家标准,并将其列入国家强制性3C认证产品名录。建议电动自行车生产厂家,分别研究设计不具备载人条件,和具备搭载儿童条件的不同款式电动自行车,以对应符合产品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满足广大消费者的不同需求。共享电动车运营厂商也可以考虑在市场上同时投放具备不同功能的车型。 

(蒋闻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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