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楊卉    每經編輯 文多    

1月5日晚間,新三板掛牌公司南京試劑(NQ833179)發佈公告稱,由於涉嫌信披違規,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公告顯示,2003年起,南京試劑時任董事長張憲偉、時任董事兼總經理王志剛、時任董祕王雄等高管與公司員工、親屬間形成多個股權代持關係。

截至掛牌,南京試劑股權代持情況未還原,股權不明晰,且在掛牌時點及之後未在公開轉讓說明書、2015年至2021年定期報告等文件中及時進行信息披露,違反了相關規定。就此,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南京試劑及張憲偉等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針對股權代持一事,南京試劑在同日及此前披露公告中解釋稱,股權代持乃上述人員的個人行爲,且在發生代持時及代持存續期間並未告知公司及主辦券商,公司及其他董監高均未知悉或參與代持行爲。

公司稱代持繫個人行爲

根據南京試劑此次披露的公告,除南京試劑外,此次被實施行政監管措施的還有9人。其中,股權代持人張憲偉爲時任南京試劑董事長,王志剛爲時任董事兼總經理,高偉越爲時任董事兼副總經理,王雄爲時任董祕,王紀清、費榮傑、王浩時任副總經理;被代持人趙小慶爲時任監事會主席,梅寶寧爲時任副總經理。

從公告來看,2003年起,張憲偉、王志剛、高偉越、王雄、王紀清、費榮傑、王浩與公司員工、親屬間形成多個股權代持關係,截至掛牌,公司股權代持情況未還原,股權不明晰,且在掛牌時點及之後未在公開轉讓說明書、2015年至2021年定期報告等文件中及時進行信息披露,違反了相關規定。張憲偉等9人未忠實、勤勉地履行職責,未能保證公司披露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及時,違反了相關規定。

就此,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南京試劑及張憲偉等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南京試劑在公告中稱,截至2022年12月15日,上述股權代持關係已全部清理完畢,不會對公司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現,根據南京試劑在2022年12月15日發佈的《關於解除股東股權代持並整改完畢的公告》中的說法,上述股權代持行爲繫個人行爲,且在發生代持時及代持存續期間並未告知公司及主辦券商。除披露的股權代持的相關人員外,公司、其他董監高均未知悉或參與代持行爲。

從南京試劑在公告中披露的代持情況來看,代持涉及股份合計爲457.84萬股,佔目前股本比例爲5.72%。代持人共有8名,被代持人共有14名。其中最早的一筆代持發生在2003年,持續至2020年,部分代持關係最晚至2022年12月才解除。

根據南京試劑在公告中的說法,公司是在日常治理等工作檢查中發現並獲悉上述股權代持情況,之後主動採取糾正措施,要求各相關人員限時解除代持關係。上述股權代持及解除未導致公司股權結構發生重大變化,也不會對公司目前及未來的生產經營、規範運作情況及財務狀況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企業曾更換實際控制人

2023年1月4日,南京試劑披露了招股說明書(申報稿),計劃衝刺北交所IPO。招股書(申報稿)顯示,南京試劑於2015年8月在股轉系統掛牌並公開轉讓,2020年5月調至創新層。主要業務爲化學試劑、藥用輔料、催化劑及助劑和定製化學品研發、生產、銷售。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根據招股書信息,南京試劑曾更換過實際控制人。

2020年9月7日,吳仁榮、高正松、陳新國、唐羣松4人與張憲偉、王志剛、王紀清等14人簽署了《關於南京化學試劑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收購協議》,吳仁榮、高正松、陳新國、唐羣松4人擬通過特定事項協議轉讓方式收購南京試劑3057.39萬股股份,佔公司股份總額的38.22%。自2020年11月24日起,南京試劑實際控制人由張憲偉、王志剛、吳友建3人變更爲吳仁榮、高正松、陳新國、唐羣松4人。

值得注意的是,根據招股書,新實際控制人還同時任職於上市公司威爾藥業。其中吳仁榮爲董事長兼總裁、高正松爲董事、常務副總裁、總工程師;陳新國爲董事、副總裁;唐羣松爲財務總監、董事會祕書。吳仁榮、高正松、陳新國還是威爾藥業的實際控制人。

從業務重合情況來看,南京試劑、威爾藥業自2002年開始從事藥用輔料的生產銷售,領域有所交叉。招股書內容顯示,爲減少同業競爭,南京試劑2022年起已經不再銷售藥用輔料丙二醇。此外,二者的部分客戶也有一定重合。2022年1~6月,南京試劑對雙方重合客戶的銷售金額佔其整體營業收入的15.27%,威爾藥業對雙方重合客戶的銷售金額佔其整體營業收入的18.6%。

2023年1月5日晚間及1月6日上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南京試劑變更後的實際控制人與公司此前控制人之間的具體關係等問題,以電話及郵件的形式聯繫南京試劑,截至發稿未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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