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證券日報

本報記者 劉琪 杜雨萌

1月11日,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支持外經貿企業擴大人民幣跨境使用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的通知》(下稱“通知”),從九個方面進一步便利跨境貿易投資人民幣使用,更好地滿足外經貿企業交易結算、投融資、風險管理等市場需求。

通知強調,各地商務主管部門和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充分認識跨境人民幣業務服務實體經濟、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的積極作用,及時摸排和對接行業企業需求,結合當地實際採取針對性舉措,爲人民幣跨境使用創造良好環境。

通知要求,便利各類跨境貿易投資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推動銀行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結算服務;鼓勵銀行開展境外人民幣貸款,積極創新產品服務,更好滿足企業跨境人民幣投融資需求;因企施策,增強優質企業、首辦戶、中小微企業等主體獲得感,支持供應鏈核心企業等發揮帶動作用;依託自貿試驗區、海南自由貿易港、境外經貿合作區等各類開放平臺,促進人民幣跨境使用;結合企業需求提供交易撮合、財務規劃、風險管理等業務支持,強化保險保障,完善跨境人民幣綜合金融服務;發揮相關資金、基金等引導作用;開展多樣化宣傳培訓,促進銀企對接,擴大政策受益面。

仲量聯行大中華區首席經濟學家及研究部總監龐溟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通知以安全可控爲前提,以高標準國際金融規則和經貿規則爲參照,緊緊圍繞實體經濟需求,橫向涵括了各類真實、合規的貿易和投資種類,縱向覆蓋了交易結算、跨境收付、投融資活動、財務規劃與風險管理等業務全鏈條,推動更高水平貿易投資人民幣結算便利化。

具體來看,在促進更高水平貿易投資便利化方面,通知提出,便利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及各類貿易新業態跨境人民幣結算,支持大宗商品人民幣計價結算,支持境外投資者以人民幣來華投資、境內再投資,便利對外承包工程企業人民幣境外資金集中管理、確需支付款項匯出,支持與周邊國家(地區)、RCEP區域內貿易投資人民幣結算。

在持續完善綜合金融服務方面,通知稱,鼓勵銀行根據外經貿企業實際需求,積極創新產品服務,提供交易撮合、支付結算、財務規劃、風險管理等綜合金融服務,提供更多人民幣保值增值工具,培育境內外主體人民幣使用習慣。鼓勵銀行按照“實質重於形式”原則,簡化跨境人民幣結算流程,提升便利性和資金到賬效率。強化保險保障,通過擴大覆蓋面、優化承保條件等方式,加大對企業人民幣跨境貿易投資的出口信用保險和海外投資險承保力度,支持企業投保或續保時以人民幣作爲收付幣種。

此外,通知還強調,要發揮資金基金引導作用。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用好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在符合世貿組織規則前提下,撬動更多資源,爲企業提供公共服務,支持跨境貿易投資更多使用人民幣。支持服務貿易創新發展引導基金做好項目對接,爲符合條件的人民幣貿易投資項目提供股權融資支持。

龐溟表示,通知體現了金融服務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和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精準性和實效性,有利於發揮跨境人民幣業務服務實體經濟、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助力外經貿企業的作用,更有利於建設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和加速有序推進人民幣國際化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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