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靖

近日,國融證券再收一張罰單。

1月10日,江蘇證監局在其官網發文稱,因爲國融證券在宏馬物流推薦掛牌工作中未能勤勉盡責,對國融證券及項目負責人張志敏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此外,宏馬物流也於1月9日也被江蘇證監局出具警示函。

罰單顯示,江蘇證監局近期對宏馬物流及國融證券進行了檢查,發現國融證券在宏馬物流推薦掛牌工作中存在以下問題:

在盡職調查過程中未勤勉盡責、認真履行審慎覈查義務,違反了《非上市公衆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時任項目負責人對此負有責任。

根據相關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國融證券及項目負責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江蘇證監局表示,國融證券應認真查找和整改問題,建立健全和嚴格執行掛牌推薦業務內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規範,誠實守信、勤勉盡責,切實提升掛牌推薦業務質量。

值得注意的是,這已是國融證券在短短不到一個月內收到的第三張罰單。2022年12月21日,國融證券貴陽永安寺街證券營業部因經紀人在展業中違規收到貴州證監局的警示函。

2023年1月6日,內蒙古證監局對國融證券實施責令改正監管措施,並指出國融證券債券業務存在以下違規問題:

一、公司債券承銷和受託管理業務中,個別項目未對發行人抵押備案程序的真實性進行全面盡職調查,未持續跟蹤並及時督導發行人披露與發行人償債能力相關的重大事項。

二、公司債券業務整體風險管控存在不足,個別項目對發行人募集資金使用監督不到位,內核機制執行不到位。

與此同時,時任國融證券分管債券業務副總裁楊亮,因爲對相關違規行爲負有管理責任,也被內蒙古證監局出具了警示函監管措施。

根據中證協發佈的2022年證券公司公司債券業務執業能力評價結果,國融證券僅獲得了C類評級,排名靠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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