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曾劍    每經編輯 張海妮    

廣博股份(SZ002103,股價6.48元,市值34.62億元)1月13日下午公告,公司全資子公司西藏山南靈雲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靈雲傳媒)等作爲原告,起訴了廣州唯品會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唯品會),索賠金額合計約1309.85萬元。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2022年度,廣博股份就曾與唯品會因廣告合同糾紛對簿公堂,目前案件尚未判決。而受這場糾紛影響,廣博股份2022年的業績同比大幅下降。

廣告費結算存爭議

據廣博股份披露,2021年度,靈雲傳媒與唯品會因廣告業務合作,針對不同的媒體渠道簽訂了一系列的合作協議;靈雲傳媒就所涉的《網絡推廣服務框架協議(通用版)》系列合同引發的廣告合同糾紛向法院提起訴訟,並於2023年1月12日收到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荔灣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

靈雲傳媒認爲,其作爲廣告代理商,長期爲唯品會在其指定渠道提供互聯網廣告賬戶墊資充值、廣告投放等推廣服務,唯品會向靈雲傳媒支付推廣服務費。唯品會則表示,雙方對廣告費的結算金額存在爭議。

靈雲傳媒請求法院判令唯品會向公司支付推廣服務費共計1193.78萬元,以及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34.69萬元,合計1228.47萬元。

與此同時,靈雲傳媒全資子公司霍爾果斯靈雲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霍爾果斯靈雲)也稱,其於2021年與唯品會簽訂了《OTD代理服務合作協議》,由霍爾果斯靈云爲唯品會提供廣告投放等服務;因唯品會持續拖欠推廣服務費,引發雙方爭議。

就上述合作事項引發的廣告合同糾紛,霍爾果斯靈雲向法院提起訴訟,並於近日收到荔灣法院《受理案件通知書》;霍爾果斯靈雲請求法院判令唯品會向公司支付推廣服務費及逾期付款損失,金額合計81.38萬元。

資料顯示,靈雲傳媒是一家互聯網廣告營銷與服務公司,主要從事網站廣告代理、信息流新媒體廣告營銷、品牌廣告等業務;自2013年12月起,靈雲傳媒便與唯品會就互聯網廣告投放業務開展合作。

雙方此前已有訴訟

資料顯示,廣博股份主要從事文教辦公用品、互聯網營銷與服務、跨境電商業務。其中,互聯網營銷業務主要由靈雲傳媒實施。2021年度,廣博股份的第一大客戶正是唯品會,報告期內公司對唯品會的銷售額高達9.31億元,佔年度銷售總額比例達32.76%。

在2021年年報中,廣博股份透露,靈雲傳媒作爲廣告代理商,爲大客戶唯品會在其指定媒體提供互聯網廣告賬戶墊資充值、廣告投放等推廣服務,“截至報告期末,公司應收唯品會期末餘額爲1.89億元,款項已逾期”。

2022年4月,因廣告合同糾紛,靈雲傳媒起訴唯品會索賠2.17億元。2022年7月下旬,唯品會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反訴。唯品會稱,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靈雲傳媒提供的原始結算數據存在矛盾,根據協議約定及相關法律規定靈雲傳媒已構成合同違約等。唯品會請求法院判令靈雲傳媒退還相關推廣費及支付違約金等合計7343.33萬元。

廣博股份在2023年1月13日下午發佈的公告中透露,對於上述案件,廣州中院於2022年9月22日進行了證據交換,並於2022年10月12日正式開庭審理。截至目前,廣州中院尚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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