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北京商報

作爲傳統線下貸款的重要補充,互聯網貸款業務曾一時間“風頭無兩”,成爲銀行發力的“香餑餑”,但由於展業過於激進、風險管理存在隱患,一度引發監管關注。2023年6月30日,被稱爲“史上最嚴”的互聯網貸款新規過渡期即將結束,留給銀行整改的時間不多了。

新春將至,銀行人一刻也不敢停歇,已經制訂好下一步整改計劃。有銀行相關人士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將積極推動整改工作,並計劃於過渡期內全部完成整改”。也有銀行人士透露,下一步將夯實自主能力,建設自有渠道,融合線上線下,持續爲用戶提供金融解決方案。

整改仍在“進行時”

對銀行來說,2023年“任務單”中必不可少的一項便是互聯網貸款業務整改。將時間線拉回至2020年,2020年7月17日,銀保監會發布《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管理暫行辦法》(互聯網貸款新規),從風險管理體系、風險數據和風險模型管理、貸款合作管理多方面對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作出了要求,並按照“新老劃斷”原則設置了兩年過渡期。

過渡期本該在2022年7月結束,但由於受疫情反覆和經濟環境等因素影響,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整改進程受到一定影響。爲審慎推進整改、避免因業務停辦產生收縮效應,銀保監會印發《關於加強商業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管理提升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將銀行互聯網貸款存量業務過渡期延長至2023年6月30日。

如今,離過渡期結束僅剩逾160天,多家銀行也早早做好規劃,將下一步整改計劃提上日程。“我行嚴格按照監管規定要求開展互聯網貸款業務整改工作,並在監管要求的時效內達成整改要求。”一位銀行知情人士透露稱。

另一位民營銀行相關人士也提到,“對於互聯網貸款業務的斷直連的整改進展,首先,我行已完成了百行徵信和樸道徵信的商務協議簽署以及系統的對接;其次,對於涉及到首批14家平臺企業金融業務的基本上完成了整改;此外,其他尚未整改的互聯網貸款平臺計劃按照監管要求於2023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屆時,對於不能完成整改的平臺將停止業務合作”。

“下一步,我們將根據各個平臺的整改情況,積極推動整改工作,並計劃於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上述民營銀行相關人士說道。

由於每家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體量不同,所以銀行的整改進度也有所不同。“積極整改”“已基本整改完成”“將努力清理存量業務”,這是多位銀行人士透露的信號。銀保監會指出,過渡期內,不符合監管規定的存量業務,應當在控制整體規模的基礎上,逐步有序壓降;過渡期內,超出存量規模的新增業務應當符合相關監管規定的要求。

業務進入“冷靜期”

從當初的“跑馬圈地”到如今的強監管壓頂,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已進入“冷靜期”。從監管傳遞的信號來看,彼時決定延長過渡期的原因爲:部分銀行的互聯網貸款業務特別是合作貸款業務,面臨到期合規的壓力。

談及合作貸款就不得不提到助貸機構,在規範合作業務管理方面,《通知》給出了具體規定,明確銀行應當規範與第三方機構互聯網貸款合作業務,對共同出資、信息科技合作等業務分類別簽訂合作協議並明確各方權責,不得在貸款出資協議中摻雜混合其他服務約定。

頂層文件下發後,就有銀行開始着手通過制定“白名單”、嚴控資金准入等方式來規範合作機構管理。大中型銀行“出手”較早,一家股份制銀行相關負責人此前曾向北京商報記者透露稱,“對於選取助貸機構,我行已制定了專項管理辦法,對於助貸機構的資質、業務流程等工作內容均有明確規範”。

地方性中小銀行、民營銀行亦有自己的考量。“我行嚴格按照監管要求,持續強化對互聯網貸款業務的主動性管理。”一位銀行人士介紹,“我行合作機構的准入和評審,均有着嚴格的管理標準及規範。在未來的業務開展過程中,我行也將持續以制度爲綱,以立足本地、夯實自主能力爲基,主動選擇符合監管制度及我行業務發展戰略要求的機構進行合作。”

監管釋放的一系列信號也表明,未來在助貸業務中,銀行應當充分發揮助力普惠金融的積極作用,合作機構設定不公平不合理合作條件、服務收費質價不符的,銀行應當限制或者拒絕合作。一位民營銀行人士也強調,“對於助貸機構的選擇,我行主要根據平臺的資產規模、經營狀況、風險表現等多維度進行評估,選擇符合我行風險偏好的機構”。

博通分析金融行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指出,在當前的經濟環境和預期下,銀行互聯網貸款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和滿足普惠金融的作用更加突出。未來,爲了滿足監管所提到的核心風控要求,銀行也不得再將核心風控業務進行外包,若完全依靠外部機構進行風控流程操作、人員審覈,銀行將逐漸失去核心競爭力,也會導致金融風險持續累積。

加大自營渠道建設

雖然過渡期延長爲銀行爭得了“喘息”時間,但互聯網貸款新規對區域性中小銀行及民營銀行也提出了新的要求與挑戰。

北京商報記者在採訪過程中瞭解到,挑戰主要集中在如何通過差異化經營戰略增強競爭優勢、如何提升品牌知名度、如何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及核心風控能力建設等內容。要解決這些問題,拓寬自營獲客渠道不容忽視,多家銀行知情人士均向記者透露了這一方向。

一位民營銀行人士坦言,2022年以來,我行積極響應國家號召,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貸款結構不斷優化,普惠型小微貸款、本地貸款和自營貸款餘額保持持續增長。未來我行將繼續圍繞“立足本地、聚焦普惠、強化品牌”的業務目標,不斷夯實自主能力,建設自有渠道,融合線上線下,持續爲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個人消費者提供極致體驗的金融解決方案。

另一家銀行人士也提及了加大自營渠道建設的重要性。他表示,2023年我行將繼續努力提升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質效,加大對於自營信貸產品的投放,同時積極履行貸款管理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監管機構對於互聯網貸款業務相關征信、支付、信息數據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工作的要求,防範貸款管理“空心化”。同時,加大力度培育深度行業金融服務能力,持續打造場景智慧金融特色業務模式,加大自營貸款的投放力度,進一步加強全面風險管理體系的建設,以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探尋互聯網貸款自營渠道建設,銀行應如何發力?易觀分析金融行業高級分析師蘇筱芮表示,未來,銀行互聯網貸款業務仍需以銀行爲行動主體,合作機構主要起到輔助作用,不能“反客爲主”。自營渠道建設是銀行營銷自有業務的競爭力所在,但近年來亦遭遇到部分瓶頸,尤其中小銀行在自營渠道方面,面臨客羣老年化、功能體驗不足等各類問題。因此,銀行需針對性地作出相應改進,同時關注用戶的使用反饋,建立健全線上與用戶溝通的良好渠道等。

北京商報記者 宋亦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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