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如何平穩有序退出成爲市場關注焦點。

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如何有序退出?退出將對金融機構、企業有哪些影響?如何最大限度降低對經營主體的衝擊?

日前,銀保監會最新數據顯示,2022年末,銀行機構爲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和貨車司機辦理延期還本付息6.53萬億元。

第一財經記者採訪業內專家、金融機構人士,他們普遍認爲,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實施以來,有效降低了疫情對原本正常經營主體的衝擊,政策退出將會對銀行資產質量造成一定的壓力,但壓力大小將取決於經濟復甦情況;政策退出應把握好節奏,一行一策、一企一策,避免一刀切和政策大轉彎。

多次延期後可能面臨退出?

在監管部門多次提出對中小微企業貸款實施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後,這一政策或在2023年面臨着退出。

此前,央行副行長劉國強表示,要持續加大對普惠小微、科技創新、綠色發展、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要繼續落實好一系列結構性貨幣政策,效果好的可以酌情加力;對一些具有明確階段性要求的政策,要及時評估,可以按時有序退出,也可以根據需要延長或者讓其他貨幣政策工具進行接續。

1月10日,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聯合召開主要銀行信貸工作座談會指出,要不斷完善對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常態化支持機制。用好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等優惠政策,加力支持小微市場主體恢復發展。

延期還本付息工具起源於2020年央行推出的兩項直達貨幣政策工具:2020年6月,央行創設兩個新的直達實體經濟的貨幣政策工具,即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支持計劃。

2021年4月,央行等決定將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延期至2021年12月底。

2021年12月,央行等將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支持工具轉換爲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並最長延期到2023年6月底。

2022年11月,人民銀行等六部門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大對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支持力度的通知》,再次強調,對於2022年第四季度到期的、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暫時遇困的小微企業貸款(含個體工商戶和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還本付息日期原則上最長可延至2023年6月30日。

三年來,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在穩定企業發展信心、穩定就業和收入,促進內需恢復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宏觀研究員周茂華對記者表示,金融機構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貸款延期還本付息,有效克服金融順週期行爲,有助於緩解小微企業短期資金鍊壓力,渡過眼前難關,在保市場主體、穩定產業鏈供應鏈、穩定就業方面發揮重要作用,同時,也有助於降低部分銀行潛在不良風險。2022年儘管經濟遭遇內外多重因素超預期影響,但國內就業仍超額完成,與國內及時出臺紓困、穩增長一攬子政策措施密不可分。

機構擔心政策大調頭

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如何平穩有序退出也成爲市場關注焦點。

“考慮到2022年第四季度我國多地受到疫情衝擊,2023年上半年或將仍有大規模的貸款處於延期還本付息狀態中。”興業銀行日前發佈研究報告指出。

一些金融機構開始擔憂政策急轉彎的風險。“最怕政策大調頭。”一位浙江地區農商銀行副行長對記者表示,目前該行正對存量企業情況進行摸排。“如果政策剛性停掉,對我們的影響應該還好,但不良率可能在1個百分點以上。”

業內擔憂,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到期退出,也可能成爲銀行業一個潛在的不良資產來源。根據已有數據,2022年三季度末,商業銀行不良貸款餘額3萬億元,較上季末增加373億元;商業銀行不良貸款率1.66%,較上季末下降0.01個百分點。

農業銀行董事長谷澍曾於2021年在“國新辦推動銀行業保險業高質量發展新聞發佈會”上介紹,小微企業延期還本付息貸款的不良率要略高於普通貸款。

但從銀行業角度來看,市場分析人士則認爲,政策退出影響相對有限。

“考慮到原來小微企業應延盡延的量在銀行業整體信貸規模中的佔比其實並不太高。而整個普惠小微貸款規模也就20萬億元左右,在銀行業資產規模中佔比並不高。延期還本付息的規模對銀行業整體資產質量的壓力影響並不大。”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主任曾剛對記者表示。

1月13日,銀保監會發表署名“尹保軒”的2022年監管工作綜述文章指出,截至2022年末,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餘額超過23萬億;銀保監會此前數據顯示,2022年三季度末,我國銀行業機構總資產爲373.88萬億元,同比增長10.2%。

曾剛表示,隨着2023年消費修復、各項穩增長政策逐步落地,整體經濟運行狀況應是向好狀態。“政策退出對銀行的資產質量肯定會有一定壓力,但壓力多大則取決於經濟運行狀況。如果經濟運行狀況好,那麼很多原本有劣變風險的資產就可能變成優質資產,風險自然下降。”

上述農商行副行長則表示:“不知會不會有銜接的政策,對於銀行機構而言,也要看自己的決策。”

退出節奏如何把握?

延期還本付息政策如何平穩退出的確是當前需要考慮的問題。

對此,曾剛認爲,視經濟情況退出本身就是一個動態的概念,這意味着政策會選擇在經濟運行整體趨穩的情況下退出,對銀行的資產質量影響較小時,纔會選擇退出。政策退出後,對資產質量所能產生的負面影響應該是在一個可控範圍內。

從海外退出的經驗看,主要是爲防範一刀切退出的“斷崖效應”,同時要避免“養殭屍”的道德風險。

基於這一原則,興業銀行研究報告建議,可以考慮從以下幾個方面平滑延期還本付息政策的退出影響:一是可以將退出節奏與經濟恢復情況掛鉤,在疫情防控政策優化、經濟有所好轉的過程中,仍應適當接續延期還本付息政策;二是考慮在政策有效期內,允許有能力的企業在繼續讓企業延期償還本金的同時,逐步開始正常支付利息,以減輕未來政策集中退出時企業償付壓力的提升;三是對仍處於延期還本付息狀態企業的經營情況開展排摸,對不同經營情況的企業由銀行牽頭實施不同的還款計劃;四是考慮鼓勵AMC等不良資產處置機構收購延期還本付息貸款,降低銀行不良生成壓力。

就退出節奏而言,曾剛稱,還是要根據企業、行業的不同,差異化執行:一看經濟整體運行狀況,二看企業、行業,它們的修復過程是不太一樣的,有的慢一些有的快一些;從銀行的角度,還要根據客戶的產業、行業的復甦情況,靈活與企業探討退出的差異化安排。“一事一議,一行一策,一企一策,不能說一個節奏適合於所有的企業行業。”

“政策是不是再延,還要看經濟恢復的情況,政策總有一天要退出,但時機的選擇、節奏跟力度的把握是很重要的,還是要更謹慎一點。比如,可以分步退出,2023年底退出一部分,2024年退出一部分。”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對記者表示,政策退出後,銀行的不良貸款率可能會上升,企業可能會暫時出現流動性壓力,這些都需要詳細考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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