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經濟日報

近日,中國銀保監會對《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和《項目融資業務指引》等信貸管理制度(簡稱“三個辦法一個指引”)進行修訂,形成了《固定資產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流動資金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個人貸款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項目融資業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簡稱“三個辦法一個規定”)。

2009年至2010年,原銀監會陸續出臺“三個辦法一個指引”,從而形成我國信貸管理制度基本框架。“但隨着我國經濟社會新情況、新現象不斷湧現,這對金融業服務實體經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招聯金融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三個辦法一個指引”的部分條款已經難以適應當下的實踐。因此,對相關辦法進行全面修訂,將“暫行辦法”升級爲“辦法”,有利於進一步補齊監管制度短板。

以個人貸款業務管理爲例。近年來,金融機構個人貸款業務實現快速發展。中國銀行研究院研究員杜陽表示,在利率市場化、金融脫媒化的背景下,商業銀行公司業務盈利空間受到擠壓,多數銀行均開始實行零售轉型戰略,個人貸款業務作爲大零售戰略的核心部分,將成爲銀行發展的增長引擎。與此同時,個人貸款業務盈利模式、運營模式等都發生巨大改變,修訂辦法能進一步增強個人貸款管理的針對性。

總的來看,此次“三個辦法一個規定”主要修訂內容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根據信貸業務實際,適度拓寬流動資金貸款與固定資產貸款用途及對象範圍。二是進一步明確不同類型貸款的受託支付標準,優化受託支付管理要求,提高受託支付執行的有效性。三是根據新型業務場景,調整業務辦理方式,支持應用大數據、非現場技術,開展貸款調查和管理。四是提升貸款辦理的靈活性和便利性,進一步優化流動資金貸款測算要求,增加信用方式辦理固定資產貸款相關內容。

“從相關辦法徵求意見稿的內容看,此次修訂總體上堅持與時俱進,充分吸收市場主體和金融機構的訴求,如增加緊急用款相關規定,提升受託支付的靈活性;及時反映金融科技對信貸流程和場景的影響,如明確視頻面談等辦理形式,適配新型融資場景。這些修訂使信貸管理制度辦法更好地契合融資實際,更好地支持良性金融創新,進一步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提升信貸管理能力和金融服務效率。”董希淼表示。

值得一提的是,關於貸款還款期限的修訂部分,也引起了企業和個人的強烈關注。“三個辦法一個規定”明確:流動資金貸款期限不得超過3年。固定資產貸款期限原則上不超過10年,辦理期限超過10年貸款的,應由總行負責審批,其中經營範圍爲全國的銀行,可授權一級分行審批。個人消費貸款期限不得超過5年,個人經營貸款期限一般不超過5年,對於貸款用途對應的經營現金流回收週期較長的,最長不超過10年。國家有關部門對於房地產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個人助學貸款等的貸款期限另有規定的,繼續執行相關規定。專家表示,本次修訂有利於填補關於貸款期限的制度空缺,有效防範貸款期限錯配產生的風險,進一步優化貸款結構。

中國銀保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對“三個辦法一個指引”及相關政策在執行中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修訂,遵循問題導向、與時俱進、風險爲本的原則。重點以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爲出發點,以有效防控金融風險爲關鍵點,研究解決市場反映較爲迫切的有關問題,並根據市場發展的新情況、新變化,積極調整政策的適用性、有效性。同時,注重科學把握政策調整節奏,強化風險控制機制,堅持審慎性要求,做好穩增長與防風險之間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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