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企業上市

原標題:罕見!IPO企業遭遇電信詐騙團伙300萬元!在未經財務主管負責人審批情況下即自行將款項匯出!300 萬元詐騙款追回 24 萬元

2020 年 10 27 日,電信詐騙團伙以公司董事長曹伏雷和高管段朝義的名義催促其儘快向其他賬戶支付300 萬元合同款。當日下午,在未經財務主管負責人審批情況下即自行將款項匯出。

(6)大額資金未嚴格按照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通過 OA 審批流程付款的合理性及相關財務制度執行的有效性、內控的有效性。

六、大額資金未嚴格按照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通過OA 審批流程付款的合理性及相關財務制度執行的有效性、內控的有效性

1、公司遭遇電信詐騙的具體過程

2020 年 10 27 日,電信詐騙團伙以公司基本戶銀行需年檢名義誘導公司出納添加好友並提供相應資料,隨後騙其加入某 QQ 羣。犯罪嫌疑人以公司董事長 曹 伏 雷 和 高 管 段 朝 義 的名 義 催 促 其 盡 快 向 段 勁 ( 銀 行 賬 戶 :621484764624****)支付 300 萬元合同款。當日下午,其根據公司賬戶雙人 Ukey支付操作要求,由另一出納提交付款申請後,在未經財務主管負責人審批情況下即自行將款項匯出。公司發現上述轉賬行爲系被捲入電信詐騙後,即向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西三旗派出所報案,並取得了京公海(西三旗)受案字[2020]53370號《受案回執》。2021 5 月,公安局針對 300 萬元詐騙款追回 24 萬元(京公刑返字【20210283、【20210284 號資金返還),其餘款項尚在追回中。

發行人名稱:北京合衆偉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 年 4 月 28 日

註冊資本:5,355.00 萬元

法定代表人:曹伏雷

註冊地址及主要生產經營地址:北京市海淀區萊圳家園 18 號樓 2層 2015 室

控股股東:上海京豫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夥)

實際控制人:曹伏雷、付勇

行業分類: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I65)

發行人主營業務經營情況

(一)主要業務或產品

公司是一家擁有豐富行業積累和深厚技術實力的專業軟件開發與技術服務商,主營業務是基於新一代信息技術爲電力能源等行業客戶提供信息化、數字化建設綜合解決方案。公司業務主要集中於電力“發電、輸電、變電、配電、用電”中的配用電環節,針對電力客戶的業務需求,公司現已形成配用電現場業務管理、營銷計量生產管理、營銷計量質量管理三大優勢業務產品線。公司已成爲國家電網營銷領域的重要信息化服務商,並積極拓展南方電網的業務機會。憑藉在電力信息化領域積累的技術和經驗,公司正逐步將產品和服務拓展至其它領域,目前公司在電力物資管理、綜合能源服務管理、製造企業數字化生產管理等領域已經取得一定研究成果,並已完成相關產品的初步積累。

(二)主要經營模式

報告期內,公司盈利主要來源於軟件開發與實施、技術服務、系統集成、智能硬件業務產生的營業收入與成本費用之間的差額。公司客戶主要爲國家電網及其下屬單位、其他信息化服務廠商等。公司主要通過參與項目公開招標、商務談判等方式承接業務,然後結合客戶的需求開展軟件開發與實施、技術服務、系統集成、智能硬件銷售等業務。公司主要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採取“以銷定採”的採購模式,對外採購內容主要包括軟硬件採購、技術服務採購。

公司重視研發創新,能夠不斷通過產品的升級迭代以及開發新產品來滿足客戶需求,保持公司業務持續健康發展。

(三)主要競爭地位

公司立足於電力信息化行業,憑藉先進的技術能力和優質的服務水平,公司不斷擴大業務領域和市場規模,已發展成爲集軟件開發與實施、技術服務、系統集成、智能硬件銷售於一體的信息化綜合服務提供商。2019 年至 2021 年,公司營業收入分別爲 20,830.10 萬元、28,785.95 萬元、36,931.26 萬元,年複合增長率爲 33.15%,2022 年 1-9 月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2,774.61 萬元,同比增長 30.74%,體現了公司較強的競爭優勢和成長性。

公司已成爲國家電網營銷領域的重要信息化服務商,目前公司的產品及服務已覆蓋國家電網 27 個省級電力公司及其下屬單位,其中,公司的採集運維閉環管理系統,已成爲國家電網全面支撐電力採集運維工作的重要產品,線損精益化管理系統、反竊電監控系統等一系列產品也正在國家電網內部加速推廣。2019年,公司開始拓展南方電網的業務,目前公司產品及服務已經進入到南方電網 2個省級電力公司。

公司高度重視研發和科技創新,報告期內公司研發費用分別爲 4,041.06 萬元、5,890.58 萬元、6,292.75 萬元、5,459.40 萬元,佔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爲 19.40%、20.46%、17.04%、23.97%,持續保持在較高水平。公司已取得 CMMI5 級認證證書,標誌着公司的軟件技術研發能力與質量管理水平等已經達到較高水準。2020年,公司的“極端自然環境下電能計量設備試驗在線監測及評價關鍵技術”項目獲得中國電科院“科學技術進步獎(一等獎)”;2021 年,公司獲得北京軟件和信息服務業協會頒發的“2021 北京軟件核心競爭力企業(規模型)”;2021年,公司的“典型自然環境下計量設備試驗在線監測關鍵技術”項目獲得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科學技術進步獎(二等獎)”。經過多年的發展,公司已匯聚起一批電力信息化領域的專業人才,目前擁有員工約 1,000 人,業務覆蓋全國大部分省份,在行業內擁有較高的市場地位和良好的聲譽。

實際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籤署日,曹伏雷直接持有上海京豫 49.474%的出資份額,付勇直接持有上海京豫 48.225%的出資份額,曹伏雷和付勇通過上海京豫間接控制公司 65.56%股份,爲公司共同實際控制人,公司最近 2 年內控制權未發生變化。

曹伏雷先生,1975 年 8 月出生,中國國籍,擁有新西蘭永久居民簽證,身份證號爲110108197508******,本科學歷。1998 年7 月至 2003 年 4 月,任北京國都天成科技有限公司集成部項目經理;2003 年 5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北京國都時代科技有限公司管理部副總經理;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合衆有限執行董事,2020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長。

付勇先生,1976 年 2 月出生,中國國籍,無境外永久居留權,身份證號爲410901197602******,本科學歷。1998 年 7 月至 2003 年 7 月,任北京國都天成科技有限公司集成部項目經理;2003 年 9 月至 2017 年 12 月,任北京國都時代科技有限公司管理部副總經理;2017 年 8 月至今,任上海京豫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夥)執行事務合夥人;2018 年 1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合衆有限總經理;2020年 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及總經理。

在歷次股東大會(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及公司重大經營決策等事項表決中,曹伏雷、付勇通過良好的協商和溝通,共同做出決策且保持一致意見,已形成事實上的共同控制關係。爲進一步明確兩人一致行動的事實,2020 年 10 月18 日,曹伏雷與付勇簽署了《一致行動協議》,具體約定如下:

“雙方均同意並承諾,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在雙方持有上海京豫出資額期間,如上海京豫涉及任何合夥企業決議事宜的,雙方應協商一致意見;如出現雙方意見不一致的,以曹伏雷的表決意見爲準,付勇作爲一致行動人,不作出部分相反意思表示或者部分放棄權利的意思表示。

雙方均同意並承諾,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雙方自身在合衆偉奇董事會或通過上海京豫在合衆偉奇股東大會行使召集權、提案權、提名權、表決權等意思表示之前,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協商一致意見。

上海京豫作爲合衆偉奇的股東參與合衆偉奇股東大會行使提案權、提名權、表決權等意思表示時,如出現雙方意見不一致的,以曹伏雷的表決意見爲準;雙方作爲合衆偉奇的董事參與合衆偉奇董事會行使提案權、提名權、表決權等意思表示時,如出現雙方意見不一致的,以曹伏雷的表決意見爲準。

雙方均同意並承諾,在持有上海京豫出資額期間,雙方所有涉及出資額轉讓、質押事宜,均需徵得對方同意方可進行。

雙方均同意並承諾,在合衆偉奇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後,雙方的股份鎖定及轉讓限制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合衆偉奇章程對實際控制人及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如雙方擔任合衆偉奇的董事、監事或高級管理人員)的相關要求執行。

協議自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至合衆偉奇股票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之日起滿三十六個月時終止。”

經營性現金流與淨利潤差異風險

報告期內 2019-2021 年度以及 2022 年 1-9 月,公司經營性現金流量淨額分別爲 729.84 萬元、1,833.90 萬元、495.31 萬元、-12,970.17 萬元,低於同期淨利潤水平。公司主要客戶爲國家電網,公司項目一般需先行投入,但客戶項目驗收、付款審批等因素導致付款週期較長。與此同時,報告期內公司處於成長期,營業規模大幅增長,公司將需要籌集更多的資金來滿足流動資金需求,如果公司不能多渠道及時籌措資金,可能會導致生產經營活動資金緊張,從而面臨資金短缺的風險。

2020 年 10 27 日,電信詐騙團伙以公司董事長曹伏雷和高管段朝義的名義催促其儘快向其他賬戶支付300 萬元合同款。當日下午,在未經財務主管負責人審批情況下即自行將款項匯出。

(6)大額資金未嚴格按照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通過 OA 審批流程付款的合理性及相關財務制度執行的有效性、內控的有效性。

六、大額資金未嚴格按照公司財務管理制度通過OA 審批流程付款的合理性及相關財務制度執行的有效性、內控的有效性

1、公司遭遇電信詐騙的具體過程

2020 年 10 27 日,電信詐騙團伙以公司基本戶銀行需年檢名義誘導公司出納添加好友並提供相應資料,隨後騙其加入某 QQ 羣。犯罪嫌疑人以公司董事長 曹 伏 雷 和 高 管 段 朝 義 的名 義 催 促 其 盡 快 向 段 勁 ( 銀 行 賬 戶 :621484764624****)支付 300 萬元合同款。當日下午,其根據公司賬戶雙人 Ukey支付操作要求,由另一出納提交付款申請後,在未經財務主管負責人審批情況下即自行將款項匯出。公司發現上述轉賬行爲系被捲入電信詐騙後,即向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西三旗派出所報案,並取得了京公海(西三旗)受案字[2020]53370號《受案回執》。2021 5 月,公安局針對 300 萬元詐騙款追回 24 萬元(京公刑返字【20210283、【20210284 號資金返還),其餘款項尚在追回中。

2、資金未經過授權即可轉出的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詐騙案發生時,合衆偉奇對於資金支付審批流程的相關規定情況如下:

對於日常資金支付,申請人需填寫付款申請單並交由公司各級領導審批,具體審批流程爲:申請人-部門主管(經理)-財務主管(經理)-總經理。

根據《貨幣資金管理制度》,本次詐騙案發生前,合衆偉奇內部已制定了對日常資金支付審批流程的相關規定。按照本次詐騙案涉及款項金額,合衆偉奇公司出納應在支付前填寫付款申請單,交由部門主管、財務總管、總經理進行逐級審批。本次合衆偉奇遭受詐騙損失主要是由於公司基層財務人員防範風險意識不足,對於公司現有資金管理制度認識不足,對於突發情況的處理經驗欠缺,未嚴格按照公司現有審批流程對資金支付事項進行逐級審批,未有效執行內部控制制度及程序所導致。

3、相關內控制度執行情況及後續防範措施

本次詐騙案發生後,公司已經意識到了在日常資金支付審批流程控制上的監管不足以及財務人員在資金管理風險意識上的缺失。針對本次詐騙事項,公司已進行整改,具體措施包括:①全面加強信息化資金支付審批流程,實行階段化審批制度及雙人授權支付制度;②財務部門實施分化管理,專門成立了資金管理組,組內人員施行一人一崗,一崗一職責機制,人員之間互相約束互相監督;③針對上述不規範行爲,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財務負責人對嚴格執行內控制度均出具了承諾函。

本次發行審計機構大信會計師於2022年4月19日出具了“大信專審字2022第 1-03514 號”《內部控制鑑證報告》認爲:合衆偉奇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和相關規定於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與財務報表相關的有效的內部控制。

綜上所述,此次電信詐騙事件爲公司員工違反內部資金管理規定,未經審批即自行將款項匯出所致,公司已及時做出補救措施,並對資金支付審批流程進行整改,公司內控制度得到進一步完善。

八、中介機構覈查程序及覈查意見

(一)中介機構覈查程序

針對上述事項,保薦機構、申報會計師、發行人律師履行了以下覈查程序:

1、獲取並複覈發行人申報財務報表與原始財務報表差異比較表,對差異調整的原因、合理性及合規性與發行人進行溝通確認,並複覈賬務調整事項、測算稅收補繳金額;

2、針對發行人報告期內存在的個人卡,獲取個人卡登記臺賬,對個人卡交易性質及交易背景等逐筆進行覈查,並根據個人卡交易性質,執行工資獎金髮放明細表的獲取與覈對、相關人員訪談、資金流水與報銷單據、報銷金額的配比覈對、往來款項資金穿透覈查等覈查手段;

3、獲取並覈查發行人報告期內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監高、主要財務人員的資金流水,瞭解是否存在其他個人卡;

4、取得發行人實際控制人、董監高及財務人員出具的不使用個人卡的承諾函;

5、取得個人卡理財產品買入、贖回明細賬,登陸交通銀行中原銀行官網查詢“天添息”及“中原現金寶”等理財產品基本情況;交叉複覈兩個個人卡流水,統計個人卡間轉賬情況;

6、獲取個人卡對外借款明細賬,對其借款流入、流出金額進行匹配;取得外部借款證據如房產證、營業執照、借款借據等,並對主要借款方進行訪談確認;

7、訪談公司財務負責人及出納人員,瞭解電信詐騙發生的經過,取得大信會計師出具的《內部控制鑑證報告》,並抽取樣本,對其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測試;

8、訪談公司財務負責人瞭解票據使用不規範的基本情況,並取得相關合同與票據,對其資金流進行覈查。

(二)中介機構覈查意見

經覈查,保薦機構、申報會計師、發行人律師認爲:

1、發行人報告期內年終獎重新分配系發行人爲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結合實際情況並基於謹慎性原則進行的會計差錯更正;同時,針對該調整事項,發行人已完成稅務報表的重新申報以及相關稅金的補繳。其相關調整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 28 號—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等相關規定。

2、報告期內,發行人存在使用個人卡支付無票費用、發放職工薪酬等不規範的情形,發行人已對個人銀行賬戶涉及公司業務的所有事項進行了會計差錯更正,將通過該銀行賬戶結算的業務如實反映在公司財務報表中。

3、報告期個人卡內用於購買及贖回的理財產品主要爲“天添息”及“中原現金寶”等銀行理財產品,具有買入(贖回)次數較多、單筆買入(贖回)金額較低,而總額較高的特點;個人卡間相互轉賬主要系兩張個人卡間臨時資金拆借款,往來金額較小;

4、報告期內實際控制人使用個人卡用於對外提供借款,並通過上述個人卡用於公司員工備用借支,相關借款流出流入金額具有匹配性,均已清償。報告期內,個人卡借款事項對應的借款方已提供房產證、大額支付記錄、訪談記錄等外部證據,對其借款用途進行說明,外部證據充分。部分借款對象因個人隱私拒絕訪談,但借款金額較小且屬於臨時借款已全部清償。

5、相關個人卡與發行人實控人控制的埃克森和瑞世發往來流入與流出金額差異較大主要系埃克森及瑞世發爲公司實際控制人曹伏雷、付勇控制或曾經控制的公司,公司實際控制人將埃克森及瑞世發對於個人卡中資金的淨流入 435.84萬元(629.67-193.83=435.84 萬元)作爲對公司的捐贈處理;

6、此次電信詐騙事件爲公司員工違反內部資金管理規定,未經審批即自行將款項匯出所致,公司已及時做出補救措施,並對資金支付審批流程進行整改,公司內控制度得到進一步完善,不存在實質性障礙;

7、除使用個人卡收付款項及遭受電信詐騙外,公司在報告期內還存在票據使用不規範等財務內控不規範情形,公司已對無真實交易背景的票據轉讓進行了整改,制定並嚴格執行票據規範使用相關制度,並不再發生票據使用不規範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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