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消息,爲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徵管改革的意見》,切實減輕納稅人繳費人辦稅繳費負擔,稅務總局近日發文明確,自2023年2月1日起,對部分稅務事項實行容缺辦理,進一步精簡涉稅費資料報送。

稅務事項容缺辦理是稅務機關推出的一種便民利民的辦稅服務形式。當納稅人提交的主要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次要材料資料暫有欠缺或存在瑕疵的,經納稅人自願並書面承諾在規定時限內補齊補正可容缺後補的資料後,稅務機關可爲納稅人容缺辦理該項業務。

容缺辦理涉稅費事項及容缺資料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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