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報訊】(記者 邱清月)1月31日,*ST金洲開盤跌停,報0.8元,截至收盤,*ST金洲已經連續18個交易日股價低於1元,即使後續繼續漲停,也回不到1元,將觸發連續20個交易日收盤價低於1元的面值退市條件。*ST金洲已提前鎖定退市,成爲兔年退市第一股。

實際上,*ST金洲不僅涉及面值退市,還可能觸及多種退市情形。之前*ST金洲已“鎖定”財務類退市。相關公告顯示,*ST金洲因2021年度經審計的期末淨資產爲負值、2021年年度經審計後的淨利潤(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後孰低)爲負值且營業收入低於1億元、2021年度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審計報告,公司股票交易自2022年5月7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此外,*ST金洲還面臨極高的交易類退市風險和重大違法強制退市風險。相關公告顯示,2022年11月14日,*ST金洲收到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根據告知書查明涉嫌違法的事實,如果公司2019年末、2020年末淨資產經追溯調整後爲負,進而可能導致2020年末、2021年末連續兩年淨資產爲負。根據相關規定,公司股票可能觸及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分析人士表示,*ST金洲存在多重退市風險,退市幾成定局,投資者不應因博弈退市股而盲目跟風。

上海滬紫律師事務所劉鵬律師提示,根據《證券法》及虛假陳述司法解釋規定,上市公司因虛假陳述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權益受損的投資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賠償訴訟。目前,初判定*ST金洲索賠區間爲:於2015年6月1日至2021年9月17日期間買入,並在2021年9月18日之後賣出或仍持有該股票而虧損的投資者有索賠資格。

劉鵬律師表示,適格投資者均可參與索賠,律師將繼續代投資者向公司提起訴訟索賠。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