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證券時報·e公司

e公司訊,爲充分發揮以工代賑“賑”的作用,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新形勢下以工代賑管理,國家發展改革委對2014年頒佈實施的《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進行了全面修訂,日前已正式頒佈,將於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管理辦法》明確以工代賑“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明晰以工代賑政策實施範圍、受益對象、建設領域和賑濟模式,強調向參與工程建設的羣衆發放勞務報酬、開展技能培訓等政策目標,進一步完善了以工代賑投資計劃、專項資金項目管理、監督檢查等方面具體要求,並新增了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項目實施以工代賑和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等內容。

責任編輯:凌辰 SF179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