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南海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2月2日消息(记者 苏桂除)元宵节来临之际,琼海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媒体提醒广大市民游客,琼海市人民政府1月6日发布的《2023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春节、元宵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及时段做了明确规定,这个时段(1月21日至2月6日)内琼海部分区域、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告》称,嘉积主城区全年禁止销售、燃放所有品种的烟花爆竹。嘉积镇、塔洋镇、万泉镇行政管辖区域(附图)。春节、元宵期间在禁放区域内禁止销售、燃放所有品种的烟花爆竹。

琼海市相关部门在市区多个禁燃路段摆放《2023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提醒市民游客。记者 苏桂除摄

在禁止燃放区域外,党政机关办公区、医院、学校、公园、商场、影剧院、文物保护单位、大型文化体育场所、档案馆、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博鳌亚洲论坛国际会议中心、博鳌机场、车站和码头等单位场所及其周围50米内;加油站、液化气站、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及其周围100米内;广播电视台、电信、邮政、金融单位、电力、通信线路附近及房屋走廊、楼道、屋顶、阳台;重要军事区域;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的建筑物安全距离25米范围内;大型小区及周边50米范围内、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或高层建筑,在物业公司划定燃放区域以外;林地等重点防火区;琼海市政府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时间、地点等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相关部门赴往年易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节点和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值守和宣传教育。记者 苏桂除摄

据琼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室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禁放区域外,组织焰火晚会和大型燃放活动必须经公安机关审批核准并领取《焰火燃放许可证》。禁燃期间,该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在群众往年易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节点和重点区域加强巡查值守和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在欢度佳节中转变传统观念,树立文明新风。同时,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管控巡查,提高群众文明过节意识,进一步筑牢群众禁放思想防线,从而有效遏制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从严从快查处非法销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全市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文明的新春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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