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青島部分共有產權房購房者的收房問題得到解決。

對此,2月2日,青島城陽市政投資集團發佈了一封《關於共有產權住房情況的聲明》,在該聲明中,青島城陽市政投資集團表示,“公司下屬子公司青島家安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未及時付款導致個別共有產權購房人延遲收房,在此,我們深表歉意。現已經安排資金付款,於今天將48套未撥付房款2571萬元全部撥付到位,購房人可以到開發商處辦理收房手續。”

青島城陽市政投資集團稱,目前公司經營穩健,資產質量優良,從未出現過債務逾期等問題,債務風險可控,經營呈穩健上升態勢。

購買的市政共有產權房未能及時拿到房

在青島城陽區區長信箱留言中,有購房者稱,“城陽舜山府不給交房”。該名購房者在留言中表示,自己在兩年前購買了城陽白雲山龍湖舜山府房屋,買的是市政共有產權房,和青島家安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的共有產權合同,公司出資76萬元。現在新房交付,開發商表示市政公司沒有打款,不能交房。城陽市政公司表示沒錢。如果要退房,業主需要繳納20%的違約金,300萬元的房款即需要支付60萬元的違約金。

對此,城陽市政投資集團在1月4日回覆稱,經落實,工作人員已聯繫說明相關情況,城陽市政投資集團現正在積極籌措資金解決付款問題。

澎湃新聞記者查詢發現,該案例並不是個例。

2022年4月,有市民反映自己購買的金秋泰和郡共有產權房項目,因城陽市政一直沒有進行打款,因此無法辦理貸款,但自己的孩子面臨明年要上學的問題,2022年6月份就要交房,如果不打款就無法貸款,首付等於白交。

與上述購房者遇到同樣問題的還有在城陽花漾裏購買了共有產權房的業主,其在2022年3月表示,原定應在2022年12月份房屋開始交房。可是因爲共有產權款項遲遲不到位,導致銀行貸款下不來,無法收房。

澎湃新聞發現,在相關的領導留言板中,以“共有產權房”作爲關鍵詞搜索出的結果中,絕大部分都是青島市城陽區的共有產權房內容,涉及的問題主要包括“未打款”、“資格不審批”、“交房問題”。

人才共有產權房讓城陽區樓市回暖

從時間上來看,購房者投訴的時間段主要集中在2021年-2022年。

值得一提的是,青島市城陽區的人才購買共有產權房政策從2020年纔開始實施。

2020年3月,青島市城陽區出臺聚集人才的六條舉措,其中針對人才“買房難”、“買房貴”的難點,將不同層次的人才購房者與區屬國有企業的產權比例進行劃分,由區屬國有企業墊付或贈予30%房款。在人才認定方面,共有產權到期後,一至四層次的人才,在城陽區範圍內工作並享受共有產權政策滿8年後,由人才個人提出申請,經區屬國企同意、相關部門批准後,無償贈送30%產權;五至七層次的人才,滿5年後,由個人將區屬國有企業持有的30%產權回購,回購價格按照“孰低”原則。

按照最初的設想,該政策將持續至2023年3月5日。

共有產權住房政策的推出,讓城陽區的樓市快速回暖,甚至該區在2020年一度超越西海岸新區,成爲青島樓市最火爆的區域。

據青島網上房產數據顯示,2020年,城陽區全年新房共成交24850套,僅次於西海岸新區,排名全市第二。其中人才共有產權住房網簽約了近一半,約11000套。

澎湃新聞聯繫上的一位購買了共有產權房的購房者表示,其當初購買時就是看中了這個政策。

“我買的時候房子的價格在17000元/平方米,按照我的條件我是可以購買120平方米的房子,走共有產權房政策的話,我自己負擔房款的70%,城陽區市政支付30%。在我自己負擔的70%中我還可以走銀行貸款,實際自己支付的部分大概只有房款的20%左右,大概40萬元。根據我的人才認定類型,我在工作了8年後可以提出申請,剩下的30%產權可以無償贈送給我,這幫我省下了很多錢,很划算。”

購房券政策取代共有產權房

但從2021年下半年開始,城陽區人才共有產權政策出現收緊。2022年4月,有購房者詢問共有產權停止報名的問題,城陽區財政局回覆稱,因即將出臺新的人才住房政策,爲確保與新政策順暢銜接,2022年3月31日起暫停人才共有產權住房政策。

當地的一家參與該項目的開發商告訴澎湃新聞,2020年城陽區因爲人才共有產權政策的原因,購買共有產權房人數的數量一下暴增,很多樓盤走共有產權房渠道賣出的房子非常多。但這也逐漸出現了一些問題,因爲需求量過大,參與共有產權房產權持有的一家公司在付款方面出現了延期。開發商這時就需要墊資,即開發商先將房款打給這家公司,然後這家公司再轉款給開發商。長此以往,有些開發商負擔不起墊資的資金,就選擇退出了共有產權房項目。

在城陽區終止了人才共有產權房政策之後,向引進人才發放購房券的新政策出臺了。

2022年8月,城陽區公佈了新引進人才發放購房券實施方案(試行),爲2022年4月1日以後城陽區新引進就業且在城陽區無商品住房的各類人才發放不等金額的購房券。根據實施方案,按照人才類別層次劃分標準,分別爲各層次人才發放購房券,第一層次、第二層次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經區人才住房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研究確定發放標準,第三層次爲30萬元,第四層次爲25萬元,第五層次爲15萬元,第六層次爲8萬元。購房券一次性發放。同時還強調,按照每年總資金控制在1億元的原則,根據發放順序一併確定發放購房券人員名單。

對於購房券的使用,實施方案提到,人才在城陽區轄區內(不含高新區)購買個人或夫妻共有100%產權的新建商品住房時可使用購房券,購房券所標註金額抵現金使用。購房券實行實名制管理,僅限本人使用。申請人夫妻雙方同時具備購房券申領條件的,只享受夫妻雙方中最高層次人才相對應的標準。並強調,自辦理房屋網籤之日起,人才須在城陽區實際工作連續滿5年(以人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或青島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繳納日至下一年度的此日爲滿一年,以此類推)並按時繳納城鎮職工社會保險或青島市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同時實施方案提到,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責任編輯:凌辰 SF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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