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广州日报

2月3日,全省法院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中级法院院长会议在广州召开。如何以高质量司法服务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广州、珠海、梅州、湛江、清远5市法院分别作了经验交流。

广州法院:服务制造业当家

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人介绍,广州法院发挥司法职能,全力支持实体经济为本、制造业当家。

一是服务加快产业体系升级发展,完善化解大平台大项目纠纷举措,健全“四新”经济司法保护机制,为平台经济提供规则指引。

二是推动要素资源向实体经济集聚,树立防范金融脱实向虚司法导向,妥善审理城市更新、知识产权、碳排放权交易等案件,促进资本、土地、技术、环境等要素市场化配置。

三是促进外贸外资保稳提质,出台落实《南沙方案》30条举措,探索借鉴8项域外司法规则,通过强化域外法查明适用、提示商贸风险等维护外商权益、助力企业“走出去”。

四是为实体经济发展壮大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增强企业家人身和财富安全感,保障企业债权,牵头的“办理破产”指标实现全国两连冠、全省三连冠。

珠海法院:推进大湾区建设

据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人介绍,珠海法院主动担当作为,大胆改革创新,为粤港澳大湾区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出台服务合作区意见和支持横琴法院建设十条意见,举全市法院之力支持横琴法院建设,相关举措被上级法院推介。积极推进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在全国率先发布“一案两答:珠澳民商事对读案例”,设立全国首个涉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合议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联动多元解纷机制,优化跨境诉讼服务,打造跨境商事纠纷优选地。召开首届跨境司法理论与实践研讨会,筹建珠澳法治理论研究与实践基地,多措并举加强跨境人才培养,打造涉澳法治理论研究与实践的“珠海样本”。

梅州法院:助力乡村振兴

据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人介绍,梅州法院以“五个提升年”“五项重点工作”为抓手,坚持守正创新、强基导向,推动司法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工作取得新突破。找准支点,坚持高站位部署、高水平保障、高品质服务,率先出台支持苏区振兴发展、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司法保障意见,常态化开展“走访百家企业”暖企行动,有力保障制造业和“梅字号”产业高质量发展。紧盯重点,加快推进“三中心一基地”建设,打造环境资源司法保护梅州样本,强化客家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有力守护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聚焦难点,构建25个“法院+”多元解纷协同机制,率先在全省建立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机制,构建“庭、站、点”三位一体融合共治格局,6个基层法院收案同比实现负增长,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突出亮点,全面建设“六先法院”,深化“精细闭环”审判管理,在茶阳法庭建成全省法院首个青年干警培养基地,切实以品牌引领服务高质量发展。

湛江法院:支持大项目落地

据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人介绍,湛江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履职尽责,坚定把服务高质量发展作为全部工作的重心,聚焦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构建“1235+N”体系,树立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鲜明导向,建立健全区域司法协作、辖区司法服务合作机制等2个联动机制,打造湛江大型产业集聚区、廉江核电、粤琼合作等3个专门服务工作平台,成立粤琼特别合作区、湛江大型产业集聚区、廉江核电、东盟产业园、综合保税区等5个司法服务工作专班,采取N个管用有效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司法效能,有力有效服务大平台大项目建设。

清远法院:保障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据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人介绍,清远法院立足北部生态发展区定位,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推出司法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十条意见并细化落实,稳步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为粤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着眼裁判规则确立,在南岭案中开创性地建立生态修复执行代管人模式,为完善《民事诉讼法》执行篇章提供有益的探索。推动构建“各司其职、有效衔接、强化协调、一体联动”的联动共治格局,协同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发挥司法建议、规则引领、法治宣传作用,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共识。下一步,清远法院将在构建北江流域环境司法保护机制、贯彻预防与恢复司法理念、探索诉源治理和环境资源审判新模式方面持续发力,服务保障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文、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章程 通讯员:粤法宣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陈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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