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編輯 杜宇

2月6日,一網友稱參加廣西一旅行團時被強制購物。2月7日,#導遊回應未達購物標準不給遊客房卡#的話題登上每經熱榜。

據貴州廣播電視臺公共頻道官方微博百姓關注,陳先生(化名)稱,該旅行團團費爲398元,大部分遊客年齡在70至80歲,報名時工作人員雖然告知大家這是一個購物團,但未提到有最低消費標準。直到旅途第二天,導遊才宣佈每人必須消費滿400元,否則不給房卡,因此與團內另一遊客發生衝突。

6日,該團導遊黃女士稱,是因爲對方僅花費了100元,消費金額過低導致。黃女士稱,遊客們所交團費甚至不足以承擔酒店一晚的費用,因此,行程表中雖未明確標明有“最低消費標準”,但遊客們應該是“心知肚明的”,“但凡有正常思維能力的人,都知道要履行購物義務的”。該團行程表顯示,整個行程共7天6晚,遊覽線路包含三座城市,十餘個購物點。黃女士稱,此事桂林市旅遊局已介入,事件正在處理中。

據澎湃新聞,2月7日,桂林文廣旅局回應稱,已關注到此事,正在覈實具體情況。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百姓關注微博、澎湃新聞

封面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資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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