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证券时报·e公司

e公司讯,国美零售港交所公告,2月7日,附属公司国美电器收到法院所颁布的《民事裁定书》,驳回呈请理由如下:申请人未能提供任何有效的法律文书以确立国美电器与申请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及国美电器是否应就各供应链公司欠付申请人的指称款项负上法律责任仍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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